【女童学马术坠亡】父母索要百万元赔偿驯马师谁负责
摘 要:殷先生与杨女士夫妇8岁女儿小殷(化名)在马场学马术坠亡,该匹马在事发前几天曾多次摔下其他骑马儿童,但马场方并未对该马采取任何检查或防护措施,殷先生夫妇将马场和教练告上了法庭。昨天,此案在顺义法院开庭。

殷先生从吉日嘎拉图处了解到,小殷在骑马的过程中外翻下马,头盔右侧有被马踩踏的痕迹,而且该匹马在事发前几天曾多次摔下其他骑马儿童,但吉日嘎拉图并未对该马采取任何检查或防护措施。
殷先生表示,事故发生后至小殷去世,克莱务公司未采取任何救援措施。在救治及处理丧葬事宜的过程中,所有费用均由夫妇二人自行垫付。
殷先生夫妇认为,马场作为专业的经营场所,并未有任何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明显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教练明知马匹近期曾摔过其他儿童,仍然在危险未排除时给小殷使用,导致事故发生,存在重大过错,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于是提起诉讼,请求被告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16万余元。
昨天,此案在顺义法院开庭。两被告均认为自己和小殷身亡无关。被告克莱务公司代理人辩称,该公司与原告没有任何合同关系,与另一被告、马术教练吉日嘎拉图也不存在雇佣关系。
吉日嘎拉图只是支付房租租用马房,是否销售马匹、授课公司都不清楚,教练在场地授课的事情也不清楚,所以对此事故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被告教练吉日嘎拉图的代理人表示,骑马是风险运动,原告除给女儿购马匹外,一直未支付马术训练的费用,教练与孩子之间没有正式的合作关系,完全属于免费教授。
被告教练的代理人还称,出事的马是从马场借的,事发前一周,该匹马确实曾经摔过小孩,教练当时已告知原告,但原告坚持要骑。被告教练事发后也实施了抢救行为,不应该承担责任。该代理人认为,原告作为监护人,把孩子交给教练后没有在旁等候,存在过错,没有尽到监护人的责任。
据悉,本案未当庭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