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买玛卡刷10万”游客已订机票欲赴港维权
摘 要:10月22日,华西都市报的报道《天价“皇帝果”成都2元1两香港药房卖我3800》,引发了不小的共鸣,读者纷纷打进96111热线电话,或者在网络留言,讲述自己的“港囧”经历。
办?这是彼时身处异乡的游客们最无措的事。
昨日本报报道,在港遭遇126港币止咳药变22800元的许先生表示,他曾在第一时间报警,并投诉至香港消费者委员会,无奈没有下文。而被刷走10多万元的费先生,也联系上了香港海关,他向海关提交了购物凭证,并陈述整个事件经过后,海关回复表示将展开调查,而至于什么时候出结果,也无从得知。
同样因为“按钱计价买药”,被香港药房刷走3万元积蓄后,合肥的王小姐曾8次向香港消委会投诉,10月16日,她收到了最新回复:“该公司拒绝再次提供退款,并表示这是最后的回复”,愤怒的王小姐第九次投诉后,像被耗尽了所有气力,但她告诉华西都市报记者,会一直等待下去。
报警、投诉、起诉……常见的维权手段背后,是大多数游客面临返航时限,或在时间精力和资金的压力下,选择硬吞下这枚“苦果”。
“没有录音,人证,我该怎么证明我说的是真的?”费先生很困惑。
而同样遭遇到“天价药”的黄小姐成功追回了27000元药款,她将自己的经验分享到了所在的维权群里,那里聚集着近百位在港购物遭遇陷阱,却未能成功维权的游客。“我就是去闹的,”黄小姐告诉华西都市报记者,她坐在药房门口,对每一位顾客说这家店全是坑钱的货,药房最终还钱。
“这种(方式)不安全,而且我们本来就是受害者,除了闹,就没有其他正常途径了吗?”费先生和许先生对此并不赞同。
费先生告诉记者,他已经不想再没有期限地等下去,目前已订好赴港机票,将会亲自到香港展开维权。对此,华西都市报记者将追踪报道。
知/道/一/下投诉香港药店和解不足三成
华西都市报记者查阅发现,香港从2013年7月开始正式执行新修订的《商品说明条例》。其中,虚假商品说明、误导性遗漏、饵诱式广告宣传、威吓性的营业行为、先诱后转销售行为、不当地接受付款等六大不良营商手法成为主要打击对象。《条例》中提到,任何人违反公平营商条文,可能受到刑事检控,最高可处罚款50万港元及监禁5年。
同时,根据香港海关8月公布的数据,《商品说明条例》实施2年来,海关共调查1296宗个案,其中药房行业居多,但最终被检控的个案有149宗。
“我们没有权利帮举报人做退款退货服务,”华西都市报记者致电香港海关的投诉热线,海关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海关的主要任务是进行后续调查,消费者需要提供购物过程、购物发票及其他证明材料,海关依据材料判断该个案是否可以处理。他建议消费者可以第一时间联系香港消费者委员会展开协调。
但香港消费者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却表示,消委会并没有执法权,主要在消费者和商家之间扮演协调者。今年头7个月,香港消委会共接获127宗针对该7间药店的投诉,包括售卖参茸海味和中成药,总金额超过150万港币。而在这些投诉中,只有35宗经消委会调停后,能成功达成不同程度的和解,成功率不足三成,远低于消委会平均超过七成的成功调停比率。
在香港消委会的官网上,消委会提到,若是商家始终不合作,调停不成功,那投诉人可根据索偿金额的不同,选择向小额钱债审裁处、区域法院、乃至高等法院作出申索诉讼。
连/线/香/港
天价“皇帝果”藏着“钱”
10月22日,在看到本报对天价“皇帝果”的报道后,香港媒体的记者也第一时间联系上华西都市报记者,想要对此事做进一步报道。
22日下午,香港记者到达事发药店采访,店员很愤怒地展示了装皇帝果的罐子,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