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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误判为凶手入狱11年 狱中三次被判死刑

2015-11-23 07:33:55 来源: 中新网 责任编辑:杜梦飞

摘 要:爱云向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各项赔偿款共计294万余元,湘潭市中院予以立案。2003年,他在湘潭大学攻读硕士学位时,卷入一起同门学生嫉妒引起的血案,被误判为杀人凶手获死刑入狱。

  狱中十一年三次被判死刑

  从2004年9月,他第一次被认定为谋杀周玉衡的主犯被判处死刑,到今年7月被无罪释放,曾爱云先后在湘潭市和湘潭县看守所里度过了4382天,从26岁到38岁。

  曾爱云不记得他在看守所试图自杀了几次,他只是感慨,“想死都难。”他最接近成功的一次,是磨尖了一小块铁皮,打算割断自己的静脉。因“下刀”不准,他的手掌被划伤,鲜血直流。还有几次,他是自己放弃了,他不甘心蒙受着冤屈,死得不明不白。赋予他自杀冲动的,是这段蒙冤岁月带来的痛苦与屈辱。在看守所里,死刑犯需24小时佩戴重达十多斤的手铐和脚镣。

  湘潭市中院曾于2004年9月、2005年12月、2010年6月三次判处曾爱云死刑。每次死刑判决一下,曾爱云就要戴上上诉期间摘掉的手铐和脚镣。他无罪释放的希望,在脚镣摩擦的窸窣声中被一次次敲碎。

  此外,手铐和脚镣还给他的生活带来极大限制。

  两个铁环之间,不过10厘米的距离,中间还有铁链相连。这些在他的手腕和脚腕上,留下了厚厚的老茧,并影响着血液流通。戴着它们,曾爱云多数时候都干坐着,看着灰色的墙壁发呆。他每晚只能侧卧,将双手夹在两腿间,只为了舒服一点。等睡着后,手却会从双腿间滑出。这时,曾爱云就会从手铐压迫血管带来的麻痹感中醒来。

  2010年前后,这种折磨使曾爱云的健康达到最低谷。他有将近一年的时间都在感冒,不时伴有发热。曾爱云日渐消瘦,面色苍白,双颊凹陷。他总是没精打采地躺在床上,“那时候敲自己的肋骨像是在敲空管子,能发出清脆的回响”。

  曾爱云说,当时他很绝望,曾发狂似的用手铐砸看守所的门,对法官破口大骂。他每日都想着无端诬陷自己的陈华章。在梦里,他无数次想要报复陈华章,时至今日,虽然案子尘埃落定,他也无法平静地面对陈华章,这个夺去他11年黄金岁月的大学同学。

  曾爱云说,他始终不愿放弃,为此提出要求:“只要检察机关认真审理我的案子,若还是判我死刑,我也心甘情愿。”湘潭中院的最后一次审理用了两年多的时间。曾爱云开始每天坚持做运动,即便刚开始只能做几个仰卧起坐和俯卧撑。他的身体在一天天逐渐变好,精神状态也逐渐正常,“我不能死在狱中”。但神经性头痛和腰肌劳损一直困扰着曾爱云,因为精神压力,他还染上了抽烟和嚼槟榔的恶习。

  2011年,曾爱云的死刑判决结果在最高法核准时没有通过,由湘潭中院对此案进行了再次审理。曾爱云终于告别了手铐和脚镣,但仍需负担看守所里的部分劳动。学机械工程出身的他负责做打火机。起初,他手法不熟练,要用十小时左右完成,后期只需六七个小时。但他仍很失落,“我那些同学都在外面奋斗,我却在这里做打火机,我的专业知识都快忘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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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男子被误判为凶手入狱11年 期间3次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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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主任:田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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