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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一年百余妇女鉴定家暴伤情 同居遭受暴力也可申请保护

2015-12-28 09:11:52 来源: 舜网-济南时报 作者:徐从芬 责任编辑:曹乐平

摘 要:中国第一部反家暴法将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家庭暴力的范畴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家庭暴力。

  中国第一部反家暴法将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家庭暴力的范畴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家庭暴力。

  反家暴法附则中还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这意味着有同居关系的人之间发生的暴力也被纳入家庭暴力,受法律约束。法律设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紧急情况下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在24小时内作出。

  解读 济南一年有百余妇女鉴定家暴伤情

  记者从市妇联获悉,从去年12月至今,济南已有百余名妇女带着市妇联的介绍信,到妇联与省警官医院联合建立的家庭暴力伤情鉴定和诊治中心进行过鉴定。

  济南市妇联副主席王萍告诉记者,从2000年起,济南市妇联就与公安、法院和医院等多个部门紧密联合,为家暴受害妇女提供一条龙的援助服务。例如,公安局建立110家庭暴力报警服务台,受害妇女一旦报警,公安部门的出警记录将作为家暴证据,在受害人后期的离婚诉讼方面可作为合法证据;法院成立女子合议庭,针对关于家庭暴力的离婚诉讼;此外,由于有些妇女受了家庭暴力,出于隐私等原因证据比较难取,为了留取证据,妇联和省警官医院联合建立了家庭暴力伤情鉴定和诊治中心。

  虽然反家暴服务机制比较到位,但让人深感遗憾的是,济南目前缺少一个庇护中心,有时受害人受到家庭暴力的侵害,但面临无地可去的境遇。对此,王萍表示,这一方面还需要各个部门合力提供财力等相关方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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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济南一年百余妇女鉴定家暴伤情 同居遭受暴力也可申请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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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主任:曹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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