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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信用卡欠款399元7年未还 逾期利息、滞纳金欠费3万

2016-04-12 13:33:33 来源: 桐庐新闻网 责任编辑:李欢

摘 要: 办了信用卡,却一直以为是储蓄卡,近400元的欠款经过7年的滚动,如今已积累到3万余元,而且影响了个人征信!认为银行没有如实告知且没有提醒,办卡时还在西安念书的小张于近日将办卡银行起诉到法院并被立案,小张要求银行清除不良征信记录并确认他不承担逾期利息、滞纳金。

求法院依法确认其不应承担逾期利息及滞纳金31811.36元;要求银行赔偿其交通、误工费等损失1000元并承担诉讼费。

  银行催收记录达179条 均没有联系上客户

  日前,工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星火路支行的上级行莲湖路支行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向华商报记者介绍了小张与银行纠纷的相关情况。

  “办理信用卡要填写制式申请表。”工行方面出示了有小张签名的一张名为牡丹贷记卡(即小张办理的福猪卡)的申请单复印件,并确认卡的授予信额度是1分钱。对小张质疑的为何会透支近400元,工行方面说,提高额度有可能根据客户申请,也有可能由银行根据消费等记录主动调整,至于小张是自愿申请还是银行调整的,正在调查。不过,工行方面提醒说,在申请单上印有“我行将根据您的良好用卡情况定期调整信用额度”的说明。

  “这些年一直没有停止催收。”工行方面出示了一沓打印出的追透记录,显示自2009年1月19日至今年3月25日的催收记录达179条,通过电话、短信、信函等方式进行,记录显示,联系结果多为电话关机、无人接听、接电话人称打错了等。据工行方面说,2015年下半年,在内部整合资源时,发现小张还办有一张工行卡,里面的手机是新的,于是才联系上,“如果他的年金卡不是工行的,可能现在还找不到他。”

  工行方面认为,造成目前状况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小张更换手机后,没有通知银行,“客户信息变更需要到营业网点,他没有按规定告知银行,所以(欠款)越滚越大。”

  “我不知道是信用卡,所以2009年9月换电话时就没给银行说。”小张认为自己很委屈,“我真的没有接到过一次提醒通知,要不然几百块钱的事能攒到几万吗?”

  对此,工行方面希望能与小张再次沟通,以期找出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律师观点

  银行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措施

  “此事双方都有责任。”陕西法正平安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平安认为,作为成年人,小张在办卡时应了解清楚卡的性质和使用方法,并妥善保管。作为银行方面,催收要通过多种有效手段,发现异常后应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此外,要查清银行是否自行提高额度。

  陕西圣拓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振峰认为,银行作为发卡方,与学生形成消费合同关系,办卡时银行应明确告知卡的性质、注意事项等,“银行有没有通过合理的方式阻止违约的加重和利息的不断扩大?如果发现了手机无法进行有效催收,就应以其他方式进行。”朱振峰说,2008年11月小张最后消费欠款,到2009年9月换手机号,隔了数月时间,如果发现催收不到,银行应采取到学校查找等更有效的方式。

  >>相关案例

  大学时办的卡欠费两万多 调解后五千元结案

  2015年9月1日,西安市长安区法院主持调解了一起信用卡纠纷案,该案与小张所遇到的情况几乎完全一样。

  据长安区法院披露:2008年6月,吴凯在上大学期间,学校为吴凯及班级其他同学都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吴凯一直以为这张银行卡是储蓄卡,每月只在这张卡上存取生活费。实际该卡为信用卡,他停止使用时,该卡欠费206元。到2015年6月1日止,因他未及时缴纳欠款,该卡产生逾期利息、滞纳金、超限费共计21064元。

吴凯认为学校为其办理该卡时,并未告知该卡是信用卡,银行对产生的逾期的记录也没有及时告知,导致自己直到2015年买房需要办理按揭贷款时,才得知自己在大学期间使用的银行卡其实是信用卡且现在有银行卡逾期记录。后来,吴凯将银行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消除自己不良记录,并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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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主任:田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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