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夫打晕妻子放到铁轨上让火车轧死 女子卧轨竟是他人毒手!
摘 要: 寻找丢失的鞋 可是,心细如发的民警却没有忽略一个细节:在事故现场附近,并没有发现死者的鞋。那么,是死者已经沿铁路走了很久,将鞋走丢了?还是她压根就没有穿鞋?事发处位于隆化县乡村,铁路两侧都是耕地,如果属于上述两种情况,袜子上为何没有土?死者是如何走到铁轨上的?疑问没有被解开,民警不敢妄下结论。他们以事发地为中心,向铁路两端辐射,寻找丢失的鞋。 4月5日下午,民警从铁路派出所得到信息,有案发地周边村民到车站要求认尸。3位民警参与了认尸过程,通过与前来认尸的周某攀谈,得到三条有价值线索。一
他又返回查看曹某情况,走到附近时听到火车急促的刹车声,确认曹某已经被撞死。他想到曹某掉在地上的鞋,便去捡起鞋,继续找旅馆。5日中午接到叔叔的电话,得知家人都去了车站,便把曹某的手机和鞋子放回了家里。
按照胡某的供述,刘建新和董晟浩冒雨连夜去胡某家,提取了曹某的手机和鞋,同时找到胡某的一套带血衣物。胡某并没有提及血衣的事,而这双鞋也让侦查员们觉得不符合逻辑。这是一双白色运动鞋,没有系鞋带,鞋内有少量瓜子皮,按照常理,曹某不应该踩着瓜子皮还不系鞋带走路。
面对民警的质疑,胡某解释说他将曹某打晕抱到铁轨上的过程中,曹某口鼻流血,弄脏了他的衣服,他5日中午回家换了衣服,才赶到车站,在之前的供述中,他只是遗忘了这个细节。而他依然坚称,曹某当时所穿的确实是民警在他家提取的白色旅游鞋。
4月6日,法医将这双鞋穿到曹某脚上,模拟现场运动,证明即便没有系鞋带,这双鞋也不会从曹某的脚上掉下来。也就是说,鞋的问题疑点重重,胡某一定还在故意隐瞒什么。
赤峰方面的战果
就在刘建新和董晟浩去胡某家提取相关物品时,孟繁中、陈辉一组民警正开车行驶在去赤峰的路上。这一路经过繁华的城镇和寂静的村庄,夜色掩盖着一切温情与罪恶,但黎明总会到来,阳光定会普照每个昏暗的角落。
经过短暂休整,6日一早,这组民警开始在赤峰开展工作。在王府镇派出所了解到4日晚派出所出警处理胡某殴打曹某的过程,并在派出所的协助下,找到了送曹某去医院的出租车司机。司机记得很清楚,车开到与王府镇相邻的老府镇卫生院,胡某把曹某抱下车,一个塑料袋和曹某的鞋落在了车上,他提醒胡某后,把这些物品放在台阶上就离开了。孟繁中、陈辉等人眼前一亮,鞋?什么样的鞋?司机描述是一双蓝色的露脚踝皮鞋!
之后,民警们去了老府镇卫生院,接诊大夫称当时曹某外伤不明显,但面部乌青,已经不能言语。卫生院不能拍X光片,没办法诊治,就建议他们去大一点的医院治疗。经过调取医院及周边视频监控,民警看到曹某的确伤势较重,是胡某抱着进出医院的。而走出医院后,胡某拦了一辆面包车,抱着曹某,拎上塑料袋和鞋,消失在夜色中了。
民警顺藤摸瓜,经过多方寻找,联系上了面包车的司机孟某,经过询问,终于对案情有了较为清晰的了解。
4月4日晚10:00多,胡某抱着曹某,拎着装有曹某随身物品的塑料袋和鞋,租用五菱之光面包车,称要送曹某去位于
老府镇与隆化县之间的围场县就医,到围场县后又称曹某的农村合作医疗项目无法报销在围场看病的医药费,加了点钱要求送到张三营。到达张三营大桥时,胡某抱着曹某下了车,告诉孟某把装有曹某随身物品的塑料袋放在路边即可。由于天色很暗,孟某仅把塑料袋从车上拿出放在路边,便开车返回了赤峰。5日上午,准备出车的孟某发现车里还有一双蓝色女士皮鞋,回想应是昨夜乘车女子的,考虑到无从寻找就直接扔了。
孟繁中、陈辉等人按照孟某提供的线索,找到了被孟某所扔的鞋,与之前调查过的出租车司机所描述的曹某的鞋一致。但另一个问题,又让民警陷入了困惑。孟某称,曹某从上车到下车的没说过话,也没有发出过声音,那么,曹某是否在行车过程中就已经死亡了呢?
真相浮出水面
曹某的死亡时间和死亡原因,对于案件的定性至关重要。郝岩副县长亲赴火车撞击现场,与技术人员和法医探讨曹某被撞击时是否已经死亡的问题。为确保无误,直接向承德市公安局发出支援请求。承德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政委谢涵带领刑侦支队技术大队长李劲松、痕检队长孟庆丰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