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章丘区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评工作动员会,贯彻落实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评工作动员会会议精神,对章丘区迎评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测评成绩走在全市前列。会上还印发了《济南市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实地考察项目实施手册》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十大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
“十大攻坚行动”内容(一)市民文明素质提升攻坚行动。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为核心,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宣传展示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志愿服务、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深入开展文明旅游、文明家庭创建、文明校园创建、“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倡导绿色生活反对铺张浪费、网络文明传播活动、“我们的节日” 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创文明城市、做文明市民的重要意义,提高市民文明知识知晓率。加大对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扔烟头、车窗抛物、遛犬不牵绳、不及时清理粪便等不文明行为曝光治理力度,重点对违反城市管理和交通法规行为、不文明旅游行为、不诚信行为等进行治理。
(二)城市环境面貌提升攻坚行动。按照“属地管理、条包块管”原则,认真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不断改善城市环境,重点整治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乱搭乱建、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环境卫生脏乱差等行为。加强主要商业大街、公园景区、公共广场、城乡结合部及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重点窗口单位环境卫生管理,做好城市主要河道保洁。分类收集垃圾箱点位设置合理,干净整洁,无破损现象。公共厕所管理制度更加规范,无障碍设施功能完好,公厕干净卫生,无明显异味。
(三)道路交通秩序提升攻坚行动。重点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行为,引导和规范车辆、行人各行其道,礼让斑马线,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深入推进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志愿者队伍的教育管理。深化车辆礼让斑马线、转弯变道自觉开转向灯、禁止车窗抛物等宣传教育,引导人们依规驾驶、文明出行。完善共享单车运营维护、车容车貌、监督引导管理,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加强停车管控,引导有序停放。开展机动车、非机动车规范停放整治,科学合理划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做到应划尽划,清理违规占道停车,车辆占压人行道和盲道。行人过街、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以及盲道、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无毁坏,路面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
(四)窗口行业服务提升攻坚行动。认真查摆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重点解决面向群众的窗口行业中存在突出问题。全面落实文明城市创建标准要求,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服务规范和各类规章制度,建立规范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刊播公益广告特别是诚信主题等公益广告。服务场所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设施功能完好,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现象,设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吃拿卡要、慵懒散拖等现象,努力提高窗口行业文明程度和从业人员素质,全面提升行业文明管理、文明服务水平。
(五)社区文明创建提升攻坚行动。以建设绿色、文明、和谐、宜居社区为目标,建立完善开放式小区、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开展文明社区、文明家庭、文明楼院创建活动,做好“清楼道”“清庭院”“清阳台”工作。加强对小区内的不文明现象、不文明行为监管,切实解决乱扔垃圾、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路面不平、设施损坏、侵占绿地、占用消防通道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脏乱差”和“破旧烂”突出问题,为市民群众营造“平、亮、绿、美、净、齐”的社区生活环境。开展“万名机关干部进社区”活动,广泛开展市民教育、创城宣传,切实提高市民对创城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满意率。
(六)校园周边环境提升攻坚行动。对全市建成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周边进行全面彻底拉网式、地毯式、无缝隙检查整治。强力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内无网吧、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无歌厅、舞厅、卡拉OK厅、台球厅等娱乐场所,无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对校园周边无证经营的小餐馆、流动摊点、杂货摊点等进行清理整顿。完善校园周边交通标志、标线及各类安全设施,清除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
(七)经营场所秩序提升攻坚行动。加强对集贸市场、超市、食品店、药店、小餐饮店等场所的日常管理,强化监管职能,建立完善职能部门对集贸市场和经营性公共场所定人定岗管理模式,着力整治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等问题,做到经营业户证照齐全、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无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现象,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形成规范有序的经营秩序。
(八)公共基础设施提升攻坚行动。采取综合治理措施,确保公共设施配套齐全、运行正常。加强绿化带及绿化景观的管理维护,做到无损坏花草树木、缺株少株、黄土裸露等现象。商场超市、机场车站、政务大厅、宾馆饭店、公共文化设施、公共卫生间等公共场所设有无障碍设施,功能完好、无被占用现象。公园广场、景点景区、城市道路、体育活动点等场所的宣传栏、文体器材、座椅、垃圾桶(箱)、标志标识牌等公共设施功能完好,无损坏现象。商业大街、主次干道装灯率100%,亮灯率100%。
(九)整治非法小广告攻坚行动。坚持打防并举、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整治的原则,由城管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对非法小广告印刷者、经营者、张贴者、喷涂者查证属实后,依法实施源头打击并进行媒体曝光;对非法小广告涉及的电话号码调查取证后,由通信运营商和城管部门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各区县要实现清除工作常态化, 确保清除后建(构) 筑物表面干净整洁, 与原色保持一致。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非法小广告治理, 坚持疏堵结合的原则,合理设置便民信息栏用于张贴便民信息,并定期清理。经过集中整治,使涂写、刻画、张贴非法小广告行为得到有效治理, 市容环境面貌明显改善。
(十)社会动员发动全覆盖攻坚行动。继续组织开展机关单位、党员干部包挂社区活动,成立以社区居委会主任(书记)为主要负责人,街道、社区居委会、文明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楼长、单元长、志愿者、热心居民为成员的入户宣传队伍,按照“全覆盖、无盲区”的原则,进家入户宣传创建文明城市市民应知应会内容,宣传创建文明城市主要工作和实际实效,让市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创建文明城市带来的变化和实惠。要运用“市民巡访团”“市民拍客团”等形式,动员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增强市民的荣誉感、自豪感和归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