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天津全域科普领域人才队伍发展,日前,天津市人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科技局、市科协、市社科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科学传播专业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在图书资料职称系列中增设科学传播专业。今后,在天津市(含驻津)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称用人单位)中,以让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和参与的方式,向大众普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推广科学技术应用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上述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都可参加该专业职称评价。
据悉,科学传播专业职称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其中,初级职称设为助理级,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各级别对应的资格名称分别为:助理馆员;馆员;副研究馆员、研究馆员。
科学传播专业职称采取京津两地统一评价标准和内容、分别开展评价的方式。评价内容分为自然科学传播和社会科学传播两个领域,包括科学传播研究、科学传播内容制作、科学推广普及等三个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