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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鼓励技术转移转化 最高补助80万元

2019-10-22 16:11:40   文章来源:山东商报  编辑:鞠月芹


  记者日前从济南市政府网获悉,济南市科学技术局、济南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济南市加快技术转移转化若干措施》,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开展技术转移转化活动。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最高补助80万元。

  据了解,措施主要对技术转移输出方、技术转移吸纳方、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补助。四类主体补助按照就高原则,不重复支持。在技术转移输出方补助方面,济南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开展技术转移转化活动。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按照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不超过1.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80万元;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按照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不超过1‰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同一项目多次转让,仅就增值部分给予补助。同一项技术转移活动仅补助一次。中小微企业购买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研成果或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后,按照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不超过3%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但使用财政资金购买的技术不属于补助范围。

  在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补助方面,鼓励备案的济南市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开展技术转移转化活动。对促成科技成果在市内转化且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300万元以上,按照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1.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新增国家级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补助。对首次认定为山东省技术转移转化示范机构,依据省科技厅考核结果,考核优秀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补助。

  此外,济南还针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设立补助。省科技厅认定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年度登记技术合同成交额10亿元(含)以上,按照登记的技术合同成交额0.1‰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