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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启动首例个人债务清理案件

2020-03-19 14:57:08   文章来源:新华网  编辑:鞠月芹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近日裁定受理自然人周某的债务清理申请,并通过网络随机摇号确定管理人。该案是全省首例个人债务清理案件,标志着我省法院探索个人破产制迈出重要一步。

  今年40岁的周某本是吴江当地承包建筑工程的小包工头,因经营失败欠下150余万元债务。法院将其名下的唯一一套住房拍卖分配后,周某仍有110余万元的债务未清偿,除此之外再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目前,周某靠打工维持生计,每月5000元收入除了缴房租和日常基本开销,所剩无几,还清百万欠款遥遥无期。就在周某心灰意冷之际,吴江法院的执行法官给他带来了一个好消息:作为全省首批试点法院,吴江法院正在开展与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相关的试点工作,作为“诚实而不幸”的人,周某有望通过个人债务清理程序,卸下沉重的债务负担。今年3月初,被执行人周某已向吴江法院提出个人债务清理申请,并得到6名债权人的理解同意,目前该案已进入债务清理程序。

  吴江法院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个人债务清理的若干规定》。根据规定,个人债务清理中所指的“个人”,包括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债务进入执行程序,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被执行个人,优先启动债务清理程序。对于因赌博、挥霍消费等不良原因产生的债务,或者被执行人在诉讼、执行程序中有妨害诉讼、规避执行等行为,将不适用债务清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