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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首个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地方标准出台

2020-12-11 14:19:45   文章来源:爱济南新闻客户端  编辑:周通亮


12月10日下午,由中共济南市委政法委员会、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办,中共济南市天桥区委承办的《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规范》(以下称《管理规范》)济南市地方标准发布及座谈会在天桥区召开。

会上通报了《管理规范》济南市地方标准发布情况,介绍了《管理规范》地方标准的起草背景、意义、过程、主要内容等有关情况。随后,各县区(含功能区)与会人员就如何落实标准开展座谈交流。

记者了解到,《管理规范》是我市首个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地方标准,受到了市、区两级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管理规范》由济南市委政法委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济南市天桥区委起草。为确保按期完成标准编写任务,保证标准的实用性和有效性,天桥区迅速组建标准起草专班,通过认真学习上级关于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总结近年来我市在网格化治理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做法,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网格化治理发挥的基础性作用,同时深刻分析前期在网格化治理中存在的问题,经过广泛充分的调研,最终形成了《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管理规范》11月30日经市市场监管局审核通过并向社会公开发布,2021年1月1日起将正式施行。该标准的出台,标志着标准化由一种工作方法,已经逐渐转变为指引基层网格化发展的工作方向。

会议介绍,《管理规范》由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体目标、基本原则、网格划分、组织人员、事项清单、设施建设、运行机制、监督评价等11部分组成,紧紧围绕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依法保障工作要求,紧扣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和山东省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规范,吸收借鉴了其他相关单位工作做法,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形成。本着科学、严谨的原则,该标准的研究制定历时8个月,共向公众发起两轮征求意见,开展两次专家评审,综合我市的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实际,创新规范了基层网格化治理工作要以党建为统领,在以人为本的基本要求下不断坚持改革创新,具有先进性和可操作性。

据了解,此次《管理规范》亮点颇多。在划分方式上,首次对专属网格设置进行规范,规定对城乡社区内各类园区、厂区、景区、商圈广场、学校、医院、车站、机场、河道及有关企业事业单位等可划为专属网格;在网格党组织上,要求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将党支部或党小组建在网格上,同时推行村(社区)党委(党总支)——网格党支部——楼院党小组——党员中心户的组织架构;在网格员设置上,不仅对专职网格员的具体工作职责进行规定,同时对兼职网格员的人员构成和具体职责作出要求。除了专兼职网格员的设置外,《管理规范》还设置了网格指导员和网格联络员,作为下沉力量参与到网格的具体工作中;在网格事项上,《管理规范》将网格事项划分成信息采集维护、社会治安巡防、重点人群、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城乡治理协管、矛盾排查化解、政策法律宣传、民意收集调查、为民帮办待办等8个大类23个小类,同时对数据采集任务进行分解,使网格员在工作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运行机制上,建立了上岗公示、工作例会和联席会议、“网格吹哨、部门报到”“日走访、周分析、月汇总”、首办负责等五大工作制度,确保网格服务管理始终在制度的轨道上运行;在结果运用上,《管理规范》规定根据各类网格员本人的工作业绩和日常表现、辖区单位和居民满意测评等对网格员进行综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与其报酬、培养、使用挂钩,对考评不称职的网格员依法依规解聘,从而避免了网格员不作为和能力不达标等问题的出现。

市委政法委、市市场监管局、天桥区委有关领导同志,部分参与审核地方标准的专家、学者,各县区(含功能区)及部分街道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此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