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回应高速收费涨价: 确保货车收费新标比满载至少下降10%

2020-01-10 07:03:49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责任编辑:颜甲

  1月9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2020年春运形势和工作安排举行发布会。针对近日引起热议的高速公路收费涨价问题,交通运输部总工程师汪洋回应称,问题主要集中在部分货车,这是因为货车收费方式由以前的计重收费改为按车型收费。

  为实现新旧计费方式平稳过渡,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印发了相关文件,督促指导各地以2018年的高速公路货车总量和里程加权平均计算吨位,作为重要依据来确定按车型收费的标准。

  汪洋表示,文件提出:要确保不增加货车通行费的总体负担;确保同一收费车型在标准状态下的应急缴费额不大于集中收费的费额,同时实现新收费标准对应的吨位比计重收费时的满载吨位至少下降10%以上。目前,各地正按照“两个确保一个降低”的原则来重新核定本地区的收费费率。他表示,今年1月5日,各省份交通运输部门通过政府网站和收费站的公示牌,全面公布了本行政区域货车通行费的收费标准,接受社会监督。所以按照新的收费方式,车货总重达到平衡点以上的车辆,收费额较过去有不同程度降低,但是总重低于平衡点的车辆,收费额将有所增加。“我们提倡货车尽量提高实载率,减少空驶率。” (据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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