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涉及济南市一览表(第一批)
根据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关于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从今天开始,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我市的信访件将陆续全部向社会公开。第一批信访件共计12件,截至8月21日14时,已办结11件,正在办理1件。案件办结后及时向社会公开。
已办结的11件案件全部属实。办理情况:责令整改3家,立案处罚1家,罚款金额4万元;党内警告1人,行政警告1人,诫勉谈话3人,通报批评3人。
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涉及济南市一览表(第一批)(2017年8月21日)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 1 | 23 | 济南市槐荫区纬七路修路导致道路扬尘严重,挖路机挖断了高压线,存在危险。运渣土的车辆无人管理,污染严重。 | 槐荫区 | 扬尘 | 经调查核实:纬七路改造工程对道路进行翻建,排水管线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并同步新建交警设施,总投资765万元。2017年6月15日封闭道路开工。挖土机挖断高压线问题,经现场调查,举报的挖土机挖断高压线实际为弱电信息箱。因铺设人行道花砖需要,施工单位暂时将该信息箱进行了移动,线缆信号传输正常,该信息箱将在花砖铺设完毕后恢复原位。关于举报的“运渣土的车辆无人管理,污染严重”问题,经核实,现场共有5辆轻型自卸车,均已办理建筑渣土准运临时通行证,用于配送原材料、沙石水温等,但未落实扬尘防治措施。 | 是 | 槐荫区政府责成区市政局、区环保局、区城管局、区城乡建设委等部门和青年公园街道办事处负责同志赶赴施工工地,联合对工地进行查处,并对工地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工地立即停工整改。 1.施工单位立即停止施工,组织人力、机械对现场进行清理,并在复查合格前不再进行施工。目前,施工单位正采取工地现场物料整理、道路清洁、裸露渣土覆盖等措施进行整改,努力消除扬尘污染。2.暂停施工区域渣土外运,增派人员强化监管,加大对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3.信息箱将在花砖铺设完毕后恢复原位。4.由槐荫区城管执法局对该施工单位未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的违法行为依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处以4万元罚款(济槐城执处字【2017】 第03556号)。 | 无 |
| 2 | 29 | 济南市天桥区堤口路世茂天城小区17号楼2单元底层的炸鸡汉堡店,无专用烟道,私自改装烟道导致油烟外排,商铺物业表示私自改装烟道是允许的,城管当时在场但未处理。 | 天桥区 | 油烟 | 经调查核实:目前该店尚未开业,只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没有专用烟道。天桥区城管局表示,该小区物业未曾向其反映过该问题,区城管人员也未曾到过现场。 | 是 | 天桥区政府组织市场监管、食药、城管等部门和官扎营街道办事处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处置。一是责令业户立即拆除油烟净化设备,并要求其不得从事餐饮行业。二是,对商铺物业进行约谈,下达整改通知,无专用烟道的商铺不得从事餐饮行业,不能私自改装烟道。下一步区相关部门和所在街道将进一步加强巡查监管,避免造成油烟扰民。 | 无 |
| 3 | 38 | 济南市历下区智远街道办事处盛景家园6号楼1单元201室为按摩店,全天有药水味;302室为肉食品加工店,上午七点半左右至中午十二点左右有猪肉臭味,非常刺鼻。质疑两家店有无相关手续。 | 历下区 | 大气 | 经调查核实:1.盛景家园6号楼1单元201室确为按摩店,现场未发现药品。举报人所称的“药水味”实为按摩所需要使用的酒精挥发产生的气味,该店于2017年7月19日在历下区市场监管局注册,但无环评手续。2.302室非肉食品加工店,经仔细排查,在该单元102室厨房内发现一只不锈钢桶,内有四分之一桶的肉汤。住户徐某2016年9月与弟弟、弟妹在该地址租房居住,其弟在历城区洪楼花洪路开店做熟食经营,经常将剩下的肉汤带回,到周末带回老家喂狗,为了防止天气炎热肉汤变质,每天上班前加热一下,因上周末临时有事未带回,还没来得及处理,已变质,导致异味散发。 | 是 | 历下区政府责成智远街道办事处、食药局、环保局、卫计局、城管执法局、市场监管局人员到现场,一是对该按摩店进行了关停;二是要求102室住户立即将变质肉汤处理掉,并要求其承诺今后杜绝此种行为发生。 | 无 |
| 4 | 39 | 1.济南高新区舜华街道顺风路700号中海天悦府小区,沿街商铺下设餐饮且无专用烟道,城管局责令停业改正,但一直未整改到位。2.中海天悦府小区西南角大山坡公园半山腰建成饭店且营业两三年,确定属于违建,要求拆除。 | 高新区 | 油烟 | 经调查核实:1.中海天悦府底商均未设立独立烟道,目前共有49家餐饮经营单位,其中44家餐饮经营单位存在油烟直排现象。2017年8月9日,舜华路街道办事处对上述餐饮经营单位下达了《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关闭违法餐饮项目的通告》。2.中海天悦府小区西南角大山坡公园半山腰共有3家饭店且处于经营中,未取得规划许可手续,属于违章建筑。 | 是 | 1.高新区管委会责成高新区舜华路街道办事处对44家存在问题的餐饮经营单位,下达了依法关闭餐饮项目公告,责令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在十五日之内拆除经营生产设备。目前,44家餐饮经营单位已经全部停业。2.高新区舜华路街道办事处责令大山坡3家餐饮经营单位立即停止营业,并对其采取了停水停电措施。目前,3家餐饮经营单位已全部停业。高新区管委会已在2017年7月21日将上述3家餐饮经营单位列入了高新区拆违拆临第四期“分类处置”台账,舜华路街道办事处也已按照高新区管委会要求,启动大山坡公园整体回购工作。 | 党内警告1人,行政警告1人,诫勉谈话1人,通报批评1人。 |
| 5 | 39 | 济南高新区经十路一带渣土车撒漏,导致路面脏乱差。 | 高新区 | 扬尘、垃圾 | 经调查核实:经十路(奥体东路至鸡山村段)周边施工工地较多,渣土车在渣土车在运输过程中存在撒漏现象,群众反应属实。 | 是 | 1.济南市城管局会同高新区管委会于8月12日晚组成联合执法组,共出动执法人员62人、执法车辆14辆,对经十路(奥体东路至鸡山村段)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渣土运输车辆16辆,未发现渣土车违规运输行为。2.市城管局迅速组织开展“建筑渣土扬尘集中执法”检查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79名,执法车辆69辆,采取路面巡查、设点检查等方式,对全市重点区域、重点路段渣土违规运输行为进行集中查处,共检查渣土车辆36辆、查扣违规运输车辆4辆。3.为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高新区主动协调经十路沿线区县加强对建设工地的管理,严格落实“六个一”、“五不开工、四不出门”建筑渣土管理规范,严格执行渣土运输车辆“平槽行动”,避免撒漏。 | 无 |
| 6 | 46 | 济南市兴济河河水被污染,未治理,希望政府有计划、措施进行改善,并将治理信息进行公开。 | 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 | 水 | 经调查核实:兴济河市中区段无明显污水排入河道现象;槐荫区段在匡山办事处幸福街以北孟家桥以南,河道东西两岸有两处溢流口,在降雨期间容易发生污水雨水混流进河现象。天桥区在兴济河东北侧发现一处废弃配电室影响河道截污管线铺设。济南市政府已经启动了兴济河综合治理工程。 | 是 | 1.济南市政府积极推进兴济河综合治理工程,预计2017年底前完工。2.加快光大水质净化二厂扩建工程建设,扩建规模10万吨,总投资约4亿元,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彻底消除污水溢流问题,预计2018年6月底前完工。3.天桥区政府于8月12日晚对兴济河东北侧一处约300平米的废弃变电站进行了拆除。4.加强信息公开,通过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通报工程进展情况。 | 诫勉谈话1人,通报批评1人。 |
| 7 | 47 | 济南市天桥区小清河北路裕兴化工厂老厂拆迁后,仍保留了一个车间,每天槽罐车拉运硫酸进厂区偷偷生产,制造污染。 | 天桥区 | 其他 | 经调查核实:济南裕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搬迁后,经环保部门批准(《济南市环保局关于济南裕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废硫酸回老厂区综合利用实行转移联单的请示的批复》(济环字[2014]93号)),老厂区保留了铬渣湿法还原装置板框压滤工序的厂房,用新厂区(位于济南市天桥区桑梓店办事处济南新材料产业园区)金红石钛白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硫酸对铬渣进行湿法还原,并非制造污染。裕兴公司用槽车将废硫酸运往老厂区,已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手续。但自2017年4月13日至今,裕兴公司已停止向老厂区运送废硫酸。 | 是 | 鉴于裕兴公司老厂区原铬渣湿法还原装置现已不具备继续生产条件,天桥区环保局要求裕兴公司不得再向老厂区运送废硫酸,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 无 |
| 8 | 47 | 小清河两岸多个排污口将工业污水、生活污水排入小清河河道,检查人员检查时就停止排放,其余时间继续排污。要求封堵排污口并修复受污染土壤。举报人反映多次投诉未解决,当地环保局不作为。 | 济南市 | 水 | 在小清河河道两岸排查工业企业中水排放口3个,其中历城区2个,高新区1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中水排放口3个,其中天桥区2个,高新区1个;生活污水排污口、雨水口和污水管网溢流口34个,其中发现生活污水排放的4个。一是经沿小清河干流排查,3个工业企业处理后的中水排放口涉及的4个企业均达标排放,3家安装了废水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2015年以来共对4家工业企业现场检查121次,监督性监测105次,处罚1件。二是4个生活污水排放口水量最大的为小清河生产路桥生活污水管网溢流口,目前已启动光大水务一厂10万吨/日扩建工程。其他3个中2个正在整治,1个正在制定整治方案。三是经各有关区政府组织连夜排查,小清河干支流也未发现偷排行为。四是裕兴化工有限公司老厂区土壤修复工程已列入《济南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济政发〔2017〕15号),规划2020年完成。五是2015年以来环保部门共接收涉及直排小清河干流河道排污投诉206件,环保部门自行办结51件,根据职责分工移交其它职能部门155件,其中涉及工业企业偷排小清河干流投诉1件,经核查未发现偷排情况。六是我市小清河辛丰庄断面水质超标主要原因仍为生活污水直排和城区雨污混流问题未彻底解决、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河道底泥淤积。 | 是 | 印发了《济南市小清河流域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济政办字【2017】25号),目前正在加快推进,已初见成效,国控小清河辛丰庄断面水质明显改善,今年上半年,地表水V类标准21项指标中19项达标,超标项目氨氮、总磷较去年同期分别改善47.1%和33.8%。 | 诫勉谈话1人,通报批评1人。 |
| 9 | 48 | 济南市槐荫区西客站片区腊山河河水水质变黑变臭,垃圾漂浮。 | 槐荫区 | 水、垃圾 | 经调查核实,槐荫区西客站片区腊山河河水水质变差,是由于前期济南城市建设集团实施腊山河清淤工程,影响了河水水质,河道个别区域有少量漂浮物,未发现污水直排河道问题。 | 是 | 1.济南市城市建设集团于8月12日连夜组织保洁队伍,对腊山河全线进行清理。2.因清淤工程封堵的玉清湖水厂放水口连夜进行疏通,保证清水入河,8月13日整改完毕。3.市区两级河道管理部门下一步将增加检查督导频次,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 无 |
| 10 | 53 | 济南天桥区大桥镇308国道227号大吴村,美洁幼儿园斜对面,有一存放免维护铅酸蓄电池的仓库,环保部门未出具书面意见即要求仓库关停搬走,要求环保部门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 | 天桥区 | 其他 | 经调查核实,该企业已被天桥区政府列入“散乱污”取缔企业名单。2017年7月6日,天桥区政府大桥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向该企业负责人当面送达了《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告知书》。 | 是 | 8月12日,天桥区政府责成大桥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带队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并于当晚对该企业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整治进行了取缔。 | 无 |
| 11 | 55 | 济南市南山管委会西营镇阁老村,2012年村委会毁坏口粮地上千平方米,用于本村堆放垃圾。 | 南山管委会 | 垃圾 | 经调查核实,投诉举报的阁老村口粮地实为阁老村二期土地增减挂钩土地复垦项目第12地块,该项目于2017年5月启动实施,计划年底完工。现场确实存在少量房屋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和附近村民丢弃的生活垃圾。 | 是 | 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已于8月12日下午4点前将该地块生活垃圾全部清理。为防止村民向该处再次倾倒垃圾,要求土地复垦项目施工单位率先实施该地段的土地复垦工作。截至8月14日下午5点,所反映地块的土地复垦工作已基本完成。 | 无 |
|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交第一批群众来电来信举报件共计12件,截至2017年8月21日已办结11件,正在办理1件。案件办结后及时向社会公开。 | ||||||||
原标题: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涉及济南市一览表(第一批)
值班主任:曹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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