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警示窗】山林怕“火劫”祭奠讲文明

2019-04-05 07:07:23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张晓涵

责任编辑:马恬

  清明祭奠、缅怀故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但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等祭祀方式,不仅污染环境,还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往往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4月3日14时许,长清区崮云湖街道炒米店村东山发生森林火灾,市、区两级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长清区、市中区森林消防专业队赶往支援,全力实施扑救。当日16时30分,明火全部扑灭,无人员伤亡。经初步核查,过火面积约20亩,系山水集团水泥厂退休职工田某上坟烧纸引起。目前,田某已被长清区森林公安机关控制。

  3月30日,秦皇岛市昌黎县两山乡两山村发生森林火灾,民警迅速赶往现场调查。经查,当日上午,市民郑某某等3人到村西西山墓地祭奠亲人,但3人没有在集中焚烧处祭祀,也没有携带简易焚烧炉,而是在家人坟前点燃冥纸,引发森林火灾。目前,3名责任人已被昌黎县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森林护我家,防火靠大家。清明将至,郑重提醒广大市民:未经许可在野外用火属违法行为,一旦引发森林火灾,将追究刑事责任。希望大家讲文明、树新风,采取献花、植树等绿色祭奠方式;游客上山踏青,不得在林区烧烤野炊,做到进山不用火、火源不入山,避免发生森林火灾。

作者:张晓涵

责任编辑:马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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