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发现疑似、确诊病例应停用空调通风系统

2020-02-15 16:46:05 来源:济南报业全媒体

作者:刘芳 通讯员 高咏梅

责任编辑:田艳敏

  国务院印发《新冠肺炎流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

  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

  发现疑似、确诊病例应停用空调通风系统

  2月14日,山东省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转发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12日印发的《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要求我市参照执行。指南明确当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发现疑似、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时,应停用空调通风系统。

  指南旨在防止因空调通风系统开启而导致新冠肺炎疫情的传播和蔓延,最大限度保护使用者。

  指南介绍,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新风采气口及其周围环境必须清洁,确保新风不被污染。对于人员流动较大的商场、写字楼等场所,不论空调系统使用运行与否,均应当保证室内全面通风换气;并且,每天下班后,新风与排风系统应当继续运行1小时,进行全面通风换气,以保证室内空气清新。

  指南建议,人员密集的场所应当通过开门或开窗的方式增加通风量,同时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口罩,建议关闭空调通风系统的加湿功能,加强对风机盘管的凝结水盘、冷却水的清洁消毒。同时,下水管道、空气处理装置水封、卫生间地漏以及空调机组凝结水排水管等的U型管应当定时检查,缺水时及时补水,避免不同楼层间空气掺混。

  指南要求,当公共场所发现疑似、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或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类型、供风范围等情况不清楚,应当停止使用空调通风系统。

  指南提示,当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时,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消毒和清洗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作者:刘芳 通讯员 高咏梅

责任编辑:田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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