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期。按照济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紧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报告和发热患者就诊管理的通告》,要求每天“双测温两报告”,市民个人居家、工作或外出必须每日自测两次体温,体温超过 37.3℃的必须如实报告;各单位必须在入口处和单位内部组织专人每日两次测量体温,对体温超过37.3℃的人员必须如实报告。
目前,济南已吹响复工复产“集结号”,复工复产后人员密集度增高,在每天的测量体温中一旦发现自己或身边的人体温异常,市民往往会很紧张甚至会引发恐慌。那么,如果发现自己或身边的人体温超过37.3℃,应该怎么科学应对呢?
为什么加强对体温超过37.3℃市民的管理?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正常人的体温是相对恒定的,但不是一个具体的温度点,而是一个温度范围。体温≥37.3℃或较基础体温上升超过1℃,则定义为发热。
根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下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发热患者隔离留观工作规范》,发热门诊发热患者隔离留观指征为:(一)有流行病学史且符合下列临床表现中的任意一条:1.不明原因发热≥37.3℃;2.有呼吸道症状;3.肺炎影像学特征。(二)无流行病学史,但胸部影像学检查有肺炎影像学特征。
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关键在于落实“四早”措施,即“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市指挥部做出每日“双测温两报告”的严格制度正是为了加强发热人员筛查管理,织密网底,最大程度地降低漏管风险。
发现自己或周围人体温超过37.3℃如何科学处理?
在每天测量体温中,一旦发现体温异常,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先不要恐慌。按照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要求,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市民根据以下三种情况分别处理:
一、如果您有以下4种情况且体温不明原因超过37.3℃,必须第一时间有单位的向单位报告,没有单位的向村居报告,由单位、村居负责登记并引导患者自驾或联系120救护车到发热门诊就诊。
近期有武汉市或疫区旅行史或居住史;近期曾接触过来自武汉或疫区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近期曾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曾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
二、如果您没有以上4种情况的流行病学史,体温超过37.3℃或伴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发热人员可到居住地附近有发热门诊的医院或就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就诊,由接诊医疗卫生机构预检分诊,由医生作出诊断,给予相应处理。
根据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安排,全市各相关医疗机构按照城市医联体网格划分和县域共同体建设任务,选派170名经验丰富、业务熟悉的专家,派驻到11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57家乡镇卫生院,带领基层医务人员完成患者接诊、会诊和转诊,2月16日已全部到位。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要严格规范预检分诊,对不明原因的发热患者,必须在隔离留观室做好患者信息登记核查并及时报告,同时联系社区或拨打120救护车及时转诊到发热门诊就诊。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必须暂停接诊发热患者,严禁销售发热、咳嗽类药物;对现存发热、咳嗽类药物实施封存管理。所有医疗机构必须安排高年资、经验丰富的医生在预检分诊点承担发热患者的筛查工作。
目前,济南市已经公布了62家发热门诊名单,以及42家可以接诊孕产妇的发热门诊名单,患者可以及时就近选择就诊。
三、如果您没有以上4种情况的流行病学史,日常身体健康,体温不超过37.3℃,且没有气短、憋喘等症状,建议可先居家观察,注意休息,多喝水,清淡饮食。并通过“健康济南共建共享”微信公众号整合的20家互联网医院发热门诊进行咨询,听取医生建议。
前往发热门诊就诊过程中,需要特别提示的是:务必不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公交、轨道交通、出租);务必全程佩戴医用口罩;务必持身份证或医保卡实名就医;老年人、孕妇、肥胖以及有慢性肺部疾病、心血管疾病、肝、肾脏等基础性疾病和免疫功能低下的市民出现发热,必须到居住地附近设有发热门诊的定点医院就诊,以免贻误病情。
(本报记者刘芳通讯员高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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