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24日讯 日前,济南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做好新形势下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17条具体意见,全面实现从群防群控向重点盯防、从限制流动向宽松流动、从紧张氛围向正常秩序的“三个转变”,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该“17条”明确了境外入济人员管控、公共空间恢复开放、各类依法追责行为等诸多具体内容。今天,记者采访市指挥部专家组相关负责人,对部分条目进行详细解读。
境外入济人员实现“落地即管理”
3月21日,济南市已实现本地住院新冠肺炎患者“清零”,且已经连续39天无新增本地病例。截至3月24日12时,累计报告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例,疑似病例1例。这也就意味着,防境外输入成为当前疫情防控的关键,即“从群防群控向重点盯防转变”。
严格落实“申报制”,实现“落地即管理”。按照《意见》第1至4条内容,境外入济人员的亲属或所在单位须提前2天完成两步——向所在村居报备,通过济南健康易通行入境人员登记系统预申报,内容包含姓名、护照和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身体状况、体温、目前所在国家、拟来济目的区县、拟来济时间、拟来济原因、拟来济交通方式、拟始发地、拟搭乘航班、车次、紧急联系人及其电话、上传证件照(正面)、填报人身份(本人或亲友)等。各区县领导小组根据村居报备信息,做好“点对点”对接准备,为入境人员准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并按照规范流程做好消毒、安全检查等事宜,确保境外入济人员“落地即管理”,最大限度做到疫情风险最小化。
国内低风险地区人员入济不再隔离
《意见》明确放宽了医学隔离限制。第6条表示,来自国内所有低风险地区并能出具所在地健康码的省外入济人员,不再实行医学隔离。要以人员离开该地区时的风险等级作为依据。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目前,全国绝大多数地区已是低风险地区。
针对村居(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饮单位、写字楼、九小场所、各类公共场所和服务场所,以及公共交通工具,都按照“严管进、放开出”原则,使用济南健康易通行系统核验人员的身份及健康状况,也就是说在核验健康的情况下,人员可自由流动。同样,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按规定使用济南健康易通行系统的有关单位和个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专家组提醒广大市民,要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尽量避免或减少参加聚集性的活动,坚持做好每天体温监测,落实“双测温两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