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下公安全力做好清明期间护林防火工作 确保防火责任到位
本报4月5日讯(记者 陈彦杰 通讯员罗威华)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社会面治安管控工作,维护良好稳定的治安秩序,确保群众祭扫、出游等活动安全有序进行,历下公安分局未雨绸缪,积极组织开展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为重点的安全检查。
为确保疫情期间森林防火决战决胜,历下公安分局全力做好清明节期间护林防火督导检查。
近日,千佛山派出所组织警力对辖区金鸡岭林场、千佛山公园及其周边进行安全巡查和督导检查工作。民警检查了辖区林场、公园、山林等单位的视频监控系统、防火装备、防火预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单位负责人切实提高防范意识,确保清明节期间防火责任到位,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在辖区走访检查时,向群众讲解防火扑救火灾的基本常识,提醒广大群众注意消防安全,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同时,由于疫情,3月13日济南下发《关于加强清明期间祭扫服务管理的通告》,今年清明期间暂停现场祭扫活动,倡导网络祭扫。派出所民警针对这一政策,深入辖区向群众宣传清明节防火安全知识,向群众宣传“云祭扫”“云追思”,倡导文明祭扫。
派出所负责人介绍,特殊时期,公安机关更要加强辖区安全检查,做好清明节期间社会面治安管控工作,维护良好稳定的治安秩序,这是落实全市公安工作中“建设安全泉城”的题中之义,更是作为辖区守护者的责任所在。
森林防火警示窗
抽烟引发森林火灾获刑3年
火灾是森林最危险的敌人,不仅会大面积烧毁林木、污染环境,还会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
2018年5月23日,广东省信宜市茶山镇滩垌村附近发生一起森林火灾,过火面积约26公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4万元。经调查,当日上午9时许,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到滩垌村其承包地内整地时,点燃杂草,随后蔓延到附近山场,形成森林火灾。杨某某因犯失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1年6个月。
2019年3月26日,河南省鹤壁市鹤山区高洞沟发生山林火灾,经调查,火灾是由当地一村民在田间焚烧秸秆引发,因当时风力较大,火势蔓延迅速。此次山火着火点位于太行山区,地形陡峭,扑救过程中,两名护林人员牺牲。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2018年3月18日,贵州省安顺市镇宁自治县黄果树镇油寨村发生一起森林火灾,过火面积约29公顷。经调查,火灾系该村村民吴某在承包地内割草时抽烟引发。吴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在引发森林火灾的因素中,人为因素占绝大多数,常见的有野外烧荒、吸烟、烧纸、燃放鞭炮,工矿运输生产,故意纵火等。近期,我市天气回暖,野外踏青、外出旅游人数增多,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进入林区要自觉登记,接受护林防火检查,不得携带火种进入林区,遇有火情第一时间拨打12119森林火灾报警电话。 (张晓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