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 人人有责】森林防火警示窗 抽烟引发森林火灾获刑3年

2020-04-06 07:18:40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张晓涵

责任编辑:卢卫美

火灾是森林最危险的敌人,不仅会大面积烧毁林木、污染环境,还会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

2018年5月23日,广东省信宜市茶山镇滩垌村附近发生一起森林火灾,过火面积约26公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4万元。经调查,当日上午9时许,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到滩垌村其承包地内整地时,点燃杂草,随后蔓延到附近山场,形成森林火灾。杨某某因犯失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1年6个月。

2019年3月26日,河南省鹤壁市鹤山区高洞沟发生山林火灾,经调查,火灾是由当地一村民在田间焚烧秸秆引发,因当时风力较大,火势蔓延迅速。此次山火着火点位于太行山区,地形陡峭,扑救过程中,两名护林人员牺牲。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2018年3月18日,贵州省安顺市镇宁自治县黄果树镇油寨村发生一起森林火灾,过火面积约29公顷。经调查,火灾系该村村民吴某在承包地内割草时抽烟引发。吴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在引发森林火灾的因素中,人为因素占绝大多数,常见的有野外烧荒、吸烟、烧纸、燃放鞭炮,工矿运输生产,故意纵火等。近期,我市天气回暖,野外踏青、外出旅游人数增多,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进入林区要自觉登记,接受护林防火检查,不得携带火种进入林区,遇有火情第一时间拨打12119森林火灾报警电话。

作者:张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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