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推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复苏发展。(本报记者 吕传泉 赵晓明 摄)
本报4月23日讯 为减轻旅行社等旅游企业的压力,推动旅游市场主体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加大客源市场开发力度,在疫情缓解,国内游、入境游市场逐步放开后,招来更多的境内外游客,进一步带动旅游综合消费,日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共同制定出台《济南市旅游地接奖励扶持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旅游地接奖励扶持专项资金包括旅行社入境团队接待奖励资金、旅行社国内团队接待奖励资金、旅游包机专项奖励资金、旅游专列专项奖励资金、参加境内外促销和展览活动扶持资金等。
旅行社入境团队接待奖励、旅游包机专项奖励、旅游专列专项奖励适用于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许可和备案的,以各种合法形式组织、接待游客来济旅游的旅行社和分社;旅行社国内团队接待奖励仅适用于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许可和备案的,以各种合法形式组织、接待游客来济旅游的旅行社和分社。
旅行社入境团队接待奖励。山东省内旅行社接待来济过夜的入境旅游者,并游览我市1个及以上收费景区(含免费景区的收费旅游项目和文化剧场的演艺项目),年度累计超过1000人,每住宿一晚,按30元/人/天标准奖励。
旅行社国内团队接待奖励。济南市内旅行社接待来济过夜的国内旅游者,并游览我市1个及以上收费景区(含免费景区的收费旅游项目和文化剧场的演艺项目),年度合计超过3000人,每住宿一晚,按10元/人/天标准奖励。
旅游包机专项奖励。山东省内旅行社组织境外游客乘包机来济南旅游,在济南遥墙国际机场降落,且在我市住宿,并游览我市1个及以上收费景区(含免费景区的收费旅游项目和文化剧场的演艺项目),每架次超过100人,奖励5万元。
旅游专列专项奖励。山东省内旅行社组织旅游专列到我市旅游,专列目的地为济南市行政区域内任意客运车站,在济过夜,并游览我市1个及以上收费景区(含免费景区的收费旅游项目和文化剧场的演艺项目),每专列350-500人,奖励2万元;500人以上,奖励3万元。
旅游企业参加境内外促销和展览活动扶持。对于参加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统一组织的境内外促销和展览活动的济南市内旅行社和分社、景区、酒店、旅游商品等旅游企业,补助其1-2名营销人员的交通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