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不戴头盔 交警要找你谈谈了

2020-06-05 06:18:14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杨晨 通讯员 林西耐

责任编辑:杨甜梦子

  本报6月4日讯 记者今天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即日起,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对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实施全面管理。目的是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切实增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据悉,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新规”中明确提出,积极鼓励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只准搭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人员),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其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对于快递、外卖等使用电动自行车配送的企业、行业,骑手按照《济南市关于加强快递、外卖行业管理的“十二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鼓励保险公司、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等企业为群众获取安全头盔提供优惠条件,创造便捷环境。

作者:杨晨 通讯员 林西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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