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文支持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真金白银打造济南“人工智能岛”

2020-06-25 06:40:50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张茜

责任编辑:田艳敏

  本报6月24日讯 为深入实施济南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方案,加快推进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培育省会经济发展新动能,日前,我市印发《济南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若干政策》提出,支持打造“人工智能岛”和人工智能创新产业集聚区。在齐鲁科创大走廊规划建设“AI岛”,搭建统一的济南市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对外展示与宣传平台,打造人工智能技术科创高地。

  《若干政策》提出,鼓励人工智能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成功创建为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含国家重点实验室在我市设立的分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及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的我市人工智能研发机构,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国家级)、100万元(省级)支持;对获批认定为国家人工智能相关“世界一流学科”和省“一流学科”的驻济高校分别给予每个学科500万元(国家)、200万元(省)资金支持。鼓励引导租用国家超级计算济南中心服务器用于人工智能关键技术研发的我市企业,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的原则,加强数据、算法、算力的开源、开放、共享,并可参照山东省创新券使用管理办法、济南市中小微企业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济南市大型仪器共享券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助50万元。

  对开展人工智能重点应用场景建设的牵头企业,按照应用场景实际研发投入或场景建设项目总投入的30%提供财政补助(最高补助金额200万元),对入选科技部认定的国家级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的牵头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资金补助。

  对牵头承担或参与实施人工智能相关领域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的机构,按照国家拨付经费的30%给予财政资金配套支持。对牵头承担或参与实施人工智能相关领域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省、厅、市会商项目的单位,按照国家拨付经费或省拨付经费实际到账额的15%对承担单位给予经费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在优化人工智能创新空间布局方面,《若干政策》明确,支持打造“人工智能岛”和人工智能创新产业集聚区。在齐鲁科创大走廊规划建设“AI岛”,搭建统一的济南市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对外展示与宣传平台,打造人工智能技术科创高地。依托济南高新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建设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区;实施“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行动计划,支持各具特色的人工智能产业园区建设。

  此外,对牵头建设、引进的各类国家级人工智能科技创新平台,按相关政策予以资金扶持。

  在培养聚集人工智能创新创业人才方面,对培养合格且在我市就业的人才,按照我市现行人才政策发放购房补贴、租赁住房补贴和购房安居补贴;对培养(培训)各类人工智能领域职业人才的单位,按照培养(培训)合格且在我市就业的人数,以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补贴,每个单位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引进落地的人工智能领域诺奖团队、院士团队及人工智能领域人才,可享受我市相应的人才政策。

作者:张茜

责任编辑:田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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