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谢圣仁(前排右二)到山东政法学院洽谈合作事宜。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体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为加快建设黄河流域中心城市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营造良好制度环境。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加快推进重点领域行政立法,充分发挥立法引领规范作用。重点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活禽交易管理、公共数据管理等法规和规章的审查修改,强化社会公共领域制度保障。制定落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核评估办法,加强合法性审核、备案和事前事后评估,更好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实施政府部门制度建设三年行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最优制度保障。
营造良好政务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权力下放,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为企业松绑,激发市场活力。推行包容审慎精准监管,健全行政处罚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和从重处罚四项清单,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加快创建“无证明城市”,加大证明事项清理力度,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推进证明电子化,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最大限度优化政务环境。
营造良好服务环境。高标准打造区域性国际法律服务和商事纠纷调解中心,组建投资融资、兼并重组、产权保护等专业化法律服务团队,设立国际商事纠纷调解工作室,夯实自贸区济南片区法治保障。推进合作制公证处入驻自贸区济南片区。推行法律服务代理机制,以政府购买和公益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引导法律服务资源向中小企业流动,推动惠企政策落实落地。
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创新实施刑罚执行一体化,统筹推进监狱管理和社区矫正工作,狠抓疫情防控常态化不放松,保持监狱场所持续安全稳定。大力开展《民法典》专题普法宣传。实施多元融合调解“安民工程”,加强人民调解智慧平台、媒体平台、专业平台建设,发展物业纠纷、退役军人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行业性调委会,打造200个“品牌调解室”,强化矛盾源头化解处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