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交警重点推行“1+3+1”教育惩戒模式 今起专项整治未挂牌电动车

2020-09-01 06:46:02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杨晨 通讯员 林西耐

责任编辑:杨甜梦子

济南交警重点推行“1+3+1”教育惩戒模式 今起专项整治未挂牌电动车

近日,交警为市民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本报记者崔健摄)

  本报8月31日讯 记者今天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9月1日起,济南交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悬挂号牌专项整治行动。

  据悉,自9月1日起,未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号牌的,不得上路行驶。为加强路面管理,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出行安全水平,按照省公安厅交管局《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悬挂号牌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济南交警决定启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交警部门将按照“教育警告为主、执法处罚为辅”的原则,加强警种协调联动,安排集中整治点,落实现场挂牌。对未挂牌的新国标电动自行车要在依法查处的同时,督促尽快办理登记挂牌;对已登记未按规定安装号牌的,认真核查后督促尽快安装;对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严格执法的同时督促驾驶人员及时办理机动车登记,并取得相应驾驶资格,同时做好相关法规、政策的解释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对因证件不全等无法现场挂牌的以及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上路行驶的,济南交警推行违法采集+3选一+签订承诺书的“1+3+1”的教育惩戒模式。“1”是指民警使用警务通对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违法行为进行信息采集;“3”是指当事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在观看电动自行车车事故视频(图册)、参加志愿者体验活动、抄写违法法律条文3个选项中,自由选择1项接受违法教育惩戒;“1”是指接受教育后当事人要签订守法承诺书,承诺对未按规定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尽快消除。

  同时,交警部门将在人流较集中的路段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制作宣传展板,依托电视台、微信直播等平台进行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的法规宣传,让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充分认识到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的“红利”所在。

作者:杨晨 通讯员 林西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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