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31日讯 近日,有网友在微博报料称,在济南省立东院附近的公交牌上,看到这样的标语:住中粮·祥云,上历城二中(稼轩学校祥云分校),网友表示中粮祥云的商品房广告十分狡猾,简单的十八个字广告语,开发商通过打擦边球的方式,将前面的“住中粮祥云,上历城二中”以大字的方式呈现,后面的“稼轩学校祥云分校”以小字呈现,而闪电新闻记者通过工具测量,也发现前面的字约为后面字的9倍大。看到这一广告的网友表示,这样会给大众造成一定的误导:只要买了中粮祥云的房子,孩子以后上历城二中没有问题。
8月28号,闪电新闻记者再去省立东院附近的公交牌查看相关广告牌时,发现广告牌已消失不见,而另一处网友爆料的工业南路天桥上的广告也同样不见,换成了“中粮祥云 济南大悦生活首映礼”的广告语。
为了解具体情况,闪电新闻记者来到了中粮祥云售楼处,发现售楼处附近的广告牌上依然打着“住中粮·祥云,上历城二中(稼轩学校祥云分校)”。
在销售现场,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中粮祥云的房子还在认筹阶段,具体开盘时间还未定。而销售人员在介绍房源附近的学校时,表示目前中粮祥云已跟历城二中教育集团举行签约仪式。“历城二中其实是高中,稼轩中学是初中,这是个私立的初中。但是我们签的稼轩学校,是稼轩下边的小学部,是历城二中教育集团的一个私立学校。”
就以上情况,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局也给出了答案:“已经签约了,就是历城二中稼轩学校祥云分校,名字要去编办去批。有合同,但是不对外公布,这个事是定的。”
既然已经签约,开发商打出有关学校的广告语理所当然,但是以这样的形式进行宣传,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呢?
2019年5月14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活动的通知》就有规定:“不得对规划或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中粮祥云这样宣传语的行为是否列数其中?闪电新闻记者咨询了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如果说在‘历城二中’后面的小学用很小的字来写,最关键的学校没有很醒目,确实像以‘历城二中’为噱头来吸引消费者,是有误导消费者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