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是企业“升规直报”,有什么条件?

2020-11-13 06:28:25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责任编辑:卢卫美

  目前,济南市政府已成立“升规直报”工作专班,阵容强大,包括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口岸物流办、市税务局等部门。那么问题来了,什么是“升规直报”,为什么这么重视,“升规直报”有什么条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升规直报”之后对企业来讲有什么实实在在的好处……要搞清楚这一系列问题,不妨看看下面的一图看懂。

  一、什么是“升规直报”?目的是什么?

  1.所谓“升规直报”,通俗点来讲就是“将达到规模(限额)统计标准的单位入库,纳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范围,确保统计数据应纳尽纳、应统尽统”。

  2.“升规直报”五大意义:夯实统计基础,确保统计数据客观真实的需要。助推新旧动能转换和优化经济结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培植财源、税源,体现“双招双引”工作成效的需要。为党委政府和各级各部门服务科学决策的需要。培育壮大市场经济主体,增强发展后劲的需要。

  二、各类单位“升规直报”条件及所需材料

  专业类型不同,“升规直报”的标准门槛和所需要准备的材料差别也比较大。不妨详细看看,申报时对号入座哟!

  新开业(投产)单位和“四下升四上”的调查单位。所有单位需提供的共性材料包括:《调查单位年度审核登记表(一)》和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1 工业法人单位

  标准:

  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

  还需提供:

  (1)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

  (2)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

  (4)企业生产经营场地入口的实地照片(需有企业名称的挂牌),生产加工现场的设备照片;

  (5)新开业(投产)单位还需提供发展改革委(经信委或工信委)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6)新申报的工业单位若为战新企业,还需提交战新产品照片和战新产品信息表。2 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

  标准:

  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

  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

  还需提供:

  (1)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若无月度表,则提供最近1个季度的报表复印件);

  (2)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3 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标准:

  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

  还需提供:

  (1)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若无月度表,则提供最近1个季度的报表复印件);

  (2)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4 服务业单位

  标准:

  (1)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

  (2)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3)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

  还需提供:

  (1)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

  (2)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3)加盖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小规模纳税人免此项),没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的单位,需附证明材料。

  5 有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标准:

  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还需提供:

  带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字样和住建部门公章页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6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单位标准: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还需提供: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升规直报”后,真金白银奖励“伺候”

  根据我国《统计法》,真实独立报送国家统计调查所需的数据,既是企业的权利,也是义务。事实上,为搞好这次“升规直报”工作,济南市各级各部门已经或正在制定相关政策,以奖励新纳入统计调查单位库的企业,举例如下:

  1.山东省级层面奖励

  山东省工信厅将奖励其服务范围内的每家新“升规直报”企业10万元。

  2.济南市级层面奖励

  对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三年共给予60万元奖励

  第一年给予30万元

  第二年给予20万元

  第三年给予10万元

  对新增限上批零住餐企业

  申报期内零售额增幅达超全市限上平均增幅给予最高不超过1万元奖励

  低于平均增幅给予最高不超过0.5万元奖励,增幅为零或负增长不予奖励。(包括法人、产业单位及个体户)

  对生产性制造业主辅业剥离

  由企业物流变为物流企业且纳入全市规模以上物流企业名单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

  3.区(县)级单独推出的奖励政策

  分三年给予50万元的资金补助

  槐荫区对新增规上工业企业

  首次纳入新增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

  在辖区内生产经营满三年,且生产经营未出现亏损的企业,再给予15万元补助。

  在辖区生产经营满五年,且生产经营未出现亏损的企业,再给予25万元补助。

  章丘区对新增“升规直报”企业

  工业企业给予70万元奖励服务业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商贸流通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在融资费用补贴、银行授信等方面也有补贴新增规上工业企业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20万元奖励。

  4.“升规直报”之后,各级也有很多奖励

啥是企业“升规直报”,有什么条件?

  历城区设立的奖励政策

  对年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纳入规模以上企业1年(含)以上的物流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助。

  以首次申报补助的营业收入为基数,营业收入每增加5000万元且当年增幅在15%以上,给予企业10万元的补助。

  以上只是各级政府已经推出的部分奖励政策举例,针对此次“升规直报”工作,各级部门还在依据本部门制定新的奖励政策,按程序对新纳入统计调查单位库企业进行奖励。

  除了直接好处外,“升规直报”还有很多间接好处,很多入库企业都有切身体会,比如更多的市场准入机会、在招投标过程中会有优势、疫情防控期间会有更多帮扶政策等,在此不再一一赘述。

  同时,济南市统计局还将定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依照《统计法》《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检查中发现的虚假单位、虚报或瞒报规模等违法行为进行惩处,并纳入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予以公示。 

责任编辑:卢卫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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