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办证”暨“不见面办理”

2020-11-13 10:20:19 来源:济南报业全媒体

作者:济南报业全媒体 记者:张茜

责任编辑:卢卫美

  11月13日,济南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召开。据悉,目前全市通过网上申请的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已达10万余笔,不见面办理业务7万笔,网上查询112万件,生成电子证照168万本,发放25万本。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优化业务流程、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借助互联网,运用大数据、资源共享平台,打破部门间信息壁垒,实施登记流程再造,推进系统集成、服务提升和信息化建设,打造了不动产“云登记”平台,创新推出一证取证、全链条办等“一网通办”业务。

济南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办证”暨“不见面办理”

  为积极回应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提高新建商品房办证效率,我市新建商品房办证在“全链条”一网通办基础上再优化、再提速,实现 “交房即办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汇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共同印发了《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办证”工作方案》,明确不动产登记应当加强与住建、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协同合作,深化信息共享集成,改造优化业务流程,为提出需求和申请的开发企业及购房群众提供“交房即办证”服务,切实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提升企业和群众的改革获得感和幸福感。

  目前,济南市已经在市中、历城等多个小区开启了“交房即办证”模式,开发企业在取得竣工综合验收备案手续,具备法定交房条件后,联合不动产登记机构,交房当天,可以同步办证。具体流程是:在约定交房日,开发企业与购房人完成房屋验收、交接、费用结算手续,开具购房发票后,购房人可直接通过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的窗口或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和“泉城办”手机APP线上申请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税务部门依据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房屋买卖合同、测绘图纸、家庭住房情况证明等资料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及时反馈申请人。已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或抵押预告登记的,一并将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或预告登记转为现房抵押登记,向银行推送电子证照,完成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的一并办理,交房同时可以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和抵押证明。同时,根据条件联动办理水、电、气、热等业务。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充分发挥互联网高效便捷的优势,深化信息共享集成,改造优化业务流程,利用大数据、实名认证、活体识别、电子签名、电子证照等技术手段,进一步推广“山东政务服务网”、“泉城办”手机APP全链条业务办理范围,对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推出不见面办理服务,实现网上零资料(实物)申请、线上审核,网上缴纳税费、手机APP领取不动产电子证照。也就是说,在交房当日,购房者收完房,不必跑不动产登记大厅,直接网上申请,便可实现不动产权证办理。同时,针对开发企业和群众的申请,登记机构也可通过流动服务车的方式在交房现场直接发放纸制证书或采取EMS方式将纸制证书邮寄送达,实现新建商品房办证“零跑腿”。

  推进商品房“交房即办证”、“不见面办理”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其目的就是聚焦购房者“房易交,证难拿”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是有效引导开发企业加快产权证办理进度,兑现业主按时交证承诺的具体落实。对规范我市房地产开发秩序,防范购房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有着积极的推进作用。

作者:济南报业全媒体 记者:张茜

责任编辑:卢卫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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