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进行时】有黑必扫、除恶务尽,长清在行动——群众满意就是最高工作标准

2020-12-25 07:39:05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陈彦杰 通讯员 郭玉荣

责任编辑:杨甜梦子

【扫黑除恶进行时】有黑必扫、除恶务尽,长清在行动——群众满意就是最高工作标准

区委政法委督导调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自2018年1月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长清区始终坚持将扫黑除恶作为净化政治生态的政治任务和净化治安环境的中心工作,坚定不移推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维护全区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长清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潘建军介绍,通过近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攻坚,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满足了人民群众对专项斗争工作的殷切期盼,用看得见摸得着的新成效,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新时代的新气象新变化。在第三方调查机构对全市开展的群众满意度调查中,长清区排名位于全市所有区县(功能区)的首位。

  建立一套班子

  长清区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成立了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任组长,抽调精干力量成立长清区扫黑办和5个专项工作组,各街镇、相关部门也分别成立了相关领导机构和责任专班。

  同时,按照市扫黑办要求,形成了区委书记、街镇党(工)委书记、村党支部书记三级党委(支部)书记齐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格局,建立了区级领导包软弱涣散村、包重点案件制度。

  落实五项机制

  长清区按照省市有关要求,严格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五项机制,确定了每周二下午召开联席工作例会,调度5个专项工作组和各政法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对重点案件、重点人员采取会商联动方法予以特殊关注及解决,确保案件及时迅速处理。成立了6个督导工作组,对全区10个街镇和区直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展开督导检查,检查结果在全区范围予以通报。强化问题导向,建立查找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推动新问题和老问题一起解决,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一起解决,党组织问题和党员个人问题一起解决。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对社会各界公布举报电话、网络举报途径及邮寄地址,对查证属实的举报线索,按照不同情况,对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

【扫黑除恶进行时】有黑必扫、除恶务尽,长清在行动——群众满意就是最高工作标准

庭审

  坚持两条主线

  长清区一手抓线索核查,一手抓依法严惩,持续加力、深挖彻查,牢牢把握工作重心。

  坚持属地排查和行业排查相结合的原则,针对黑恶犯罪的新情况、新特点,创新工作方式,多渠道、多方式、全方位排查涉黑涉恶线索。截至目前,区扫黑办共受理线索329件,下发移交函662份,下达督办单(函)274次;线索已全部查结,查结率100%。

  长清区按照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部署,先后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核查“百日行动”、“打伞破网”集中行动、十大重点行业领域以及农村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行动、“六清”行动等一系列专项集中行动,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侦涉黑组织1个,涉恶犯罪集团4个,涉恶团伙4个,破获刑事案件133件,刑拘犯罪嫌疑人124人,查封、冻结、扣押的涉黑涉恶资产共计523.5万元,投案自首10人,移送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9条。

【扫黑除恶进行时】有黑必扫、除恶务尽,长清在行动——群众满意就是最高工作标准

公诉 

  把握三项措施

  长清区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牵头开展了集中攻坚、集中筛查行动,按照“一条主线、三条支线”的工作原则,以破获的涉黑涉恶案件作为重点,逐案过筛,开展“回头看”,着力铲除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官伞”“警伞”“庸伞”。全区共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14起16人,查处“保护伞”3起3人。

  定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回头看活动,各督导组、专项工作组、各街镇、区直部门开展自查自纠,明确整改时限,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长清区对照市扫黑办制定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考核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措施,持续加大推进力度。

【扫黑除恶进行时】有黑必扫、除恶务尽,长清在行动——群众满意就是最高工作标准

研究案情

  突出四个效果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长清区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强大凌厉攻势,基层建设、综合整治、长效机制、行业整治、社会效果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长清区通过摸底调研,确定软弱涣散村61个。区委组织部按照“五个一”工作机制,实行“一村一策”、精准突破。目前,有违法犯罪前科的村(居)“两委”干部已全部劝退,全区基层党组织更加稳固,基层干部队伍更加纯洁,基层管理更加有序。

  以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为根本,不断加强系统治理和源头治理的水平。

  长清区持之以恒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做到人员机构不撤、工作不停、标准不降。区扫黑办制定了6项规范性制度,实现专防专治、联防联治工作格局,构建打、防、管、建、治五位一体的长效机制。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区共组织开展集中宣传60余次,出动宣传车200余车次,进村入户发放明白纸10万余份,张贴《关于敦促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3.5万余份。

【扫黑除恶进行时】有黑必扫、除恶务尽,长清在行动——群众满意就是最高工作标准

召开扫黑除恶专题会议

  ●区法院

  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考验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长清区法院成立了由院长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先后审结了山东省侦破首例“套路贷”案、山东省首例“软暴力”案、山东省首例“套路搬”案。

  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案件审理面临风险,按照上级法院统一部署,要求“套路搬”案在8月份审结,长清区法院不等不靠,采取分批审理方式,为工作赢得主动。采取线上远程提讯系统、互联网开庭和线下现场开庭审理三种方式结合的庭审模式,为该类案件审理创造出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由院长担任审判长,选派政治素养高、办案经验丰富的专业法官组成合议庭。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题培训,加强对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熟悉和掌握涉黑涉恶类案件的业务专业知识,把好法律适用关,确保程序及实体公平、公正。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积极参加区委政法委组织召开的联席会议,提前介入案件,与政法委、公安、检察机关就案件情况及时沟通,切实形成办案合力。

  案件宣判后,法院并没有一判了之,而是高度重视案件背后关切的社会民生改善、市场秩序规范和行业长效常治,切实把扫黑除恶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起来,提升专项斗争的司法成效。

  长清区法院院长毕惠岩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攻坚收官在即,法院将继续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继续针对审判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社会治理短板,从源头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坚决打好打赢收官战,为“平安长清”“平安济南”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区检察院

  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检察机关承担着刑事案件中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以及法律监督等工作职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长清区检察院立足职能,履职担当,办理了“套路贷”、“软暴力”、“套路搬”等具有社会影响的案件。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长清区检察院共接收线索22条,受理涉黑恶审查逮捕案件15件50人,批准逮捕12件37人;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8件63人,提起公诉5件53人,不起诉5人,其中于某齐等15人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强迫交易、故意伤害案,张某等6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案,鲁某虎故意伤害、诈骗、非法拘禁案均已判决。

  涉黑恶案件具有犯罪事实多、犯罪嫌疑人多、涉及多项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特点,为将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的精品案件,长清区检察院选派骨干力量办理涉黑恶案件。

  在李某利等人敲诈勒索案中,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向侦查机关就侦查方向和适用法律等问题及时提出建议。

  为正确处理案件,保证不枉不纵,在案件审查起诉期间,检察院多次积极建议区委政法委组织案件会商研判会议,对是否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部分事实的认定、适用法律以及补充侦查事项等问题协调沟通。

  长清区检察院检察长王文介绍,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力求最佳办案效果。积极参与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综合治理,通过提出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有关部门堵漏建制,最大限度挤压、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和土壤。

  ●区公安分局

  以打开路守护平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长清公安分局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以“全覆盖”要求、“零容忍”态度,向各类黑恶霸痞发起凌厉攻势,开展了“铁拳、金剑、扫雷净土、云剑”、“双清、六清、七清”等一系列专项行动,抓获了一大批涉黑恶犯罪分子,实现了打击犯罪、打财断血与专项整治同步推进,专项斗争取得了预期成效。

  截至目前,长清公安分局在侦黑社会性质组织1个,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4个,打掉恶势力团伙4个,其他涉恶共同犯罪团伙11个;破获涉恶九类刑事案件133起,刑事打击179人,已移送起诉150人;查处涉九类违法行政案件248起,治安处罚348人次。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分局依法查处破坏选举秩序的违法行为12起,行政处罚21人,向区扫黑办移交线索203条,向其他区直部门移交线索7条,向区纪委监委移交案件线索28件,已排查发现6条公职人员、23条党员问题线索;区法院已对分局抓获的100名涉恶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判决。

  分局坚持追根溯源,深挖彻查,真正把黑恶势力“挖出来”,把黑恶气焰“打下去”,把群众安全感“提上来”。对在侦在办的重点涉恶团伙,创新工作思路,先后侦破了吴某恶势力团伙,该团伙主要涉嫌非法拘禁,抓获团伙成员4人,逮捕2人,破获案件2起。

  长清公安分局局长李立东介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和人民交给公安机关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对全区公安民警政治敏感性、对党忠诚度和工作责任心的直接考验,分局必将以敢打必胜的信心,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区司法局

  为严惩黑恶势力贡献司法力量

  2018年以来,长清区司法局始终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紧紧抓在手上,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为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区司法局将扫黑除恶普法宣传工作目标、任务、职责进行细化,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驱动,依托各街镇司法所、法律明白人、村(居)法律顾问、基层法律工作者,不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三年来,区司法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普法宣传活动120余次、重点管控人员集中教育学习350余次,发放扫黑除恶宣传册3万余份,扫黑除恶挂图6万份,努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法治氛围。

  区司法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集中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乡贤人士和其他资源,深化社会矛盾“一线调解法”,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2019年以来,区司法局启动“1+1+N”多元智慧民调工程,以“互联网+调解”为工作思路,通过“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调解现场“天涯变咫尺”,通过“1+1+N”多元智慧民调工程的有效推进,真正实现了矛盾预警全时段、调解服务无缝隙,进一步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大环境。

  长清区司法局局长杨立新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攻坚战也是持久战,区司法局将保持重视程度不减、工作力度不减、保障措施不减,以“扫黑除恶全面胜利”为目标,强力推进扫黑除恶各项重点工作不断取得新战果、新成效。

作者:陈彦杰 通讯员 郭玉荣

责任编辑:杨甜梦子
新闻排行
进入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