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市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告

2021-01-22 09:43:09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责任编辑:鞠月芹

致全体公民:

  近期我市发生了数起有影响的火灾,反映冬季火灾高发态势不减。为维护公共安全,严密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特就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二、加强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督促员工遵守岗位消防安全要求,落实防火检查和每日防火巡查,组织消防演练,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三、各类餐饮场所要定期清理油烟道残油。

  四、严禁在楼梯间、楼道、屋内存放或给电动车充电。

  五、切勿在电暖气上烘烤衣物,电暖气与可燃物要保持安全距离。严禁用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品引火取暖。

  六、严禁擅自拉接临时电线、违规使用明火照明和进行电焊、气焊操作、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电气设备和线路。

  七、严禁在楼梯、过道、屋顶、电缆井、管道井等公共部位堆放可燃物及其他杂物。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特此通告。

  济南市消委会办公室

  2021年1月21日

责任编辑:鞠月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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