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起步区将适时开展行政区划调整土地人才融资项目等均有“优先权”

2021-05-11 12:50:57 来源:爱济南新闻客户端
责任编辑:卢卫美

  5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作为继雄安新区起步区之后的全国的第二个起步区,从《方案》中的保障措施和组织实施两块内容来看,济南新旧动能转化起步区建设,将在人才、土地、投融资、项目、管理等方面获得更大的政策支。《方案》指出,要按规定赋予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管理权限,着力优化营商环境。适时研究推动起步区按程序开展行政区划调整。

济南起步区将适时开展行政区划调整土地人才融资项目等均有“优先权”

  在人才政策方面,将支持济南起步区搭建人才创新发展平台,加快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鼓励优秀人才在起步区创业。支持探索更加开放便利的海外科技人才引进和服务管理机制。允许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的科技人才按规定在起步区兼职兼薪、按劳取酬。完善灵活就业的保障制度。

  土地政策方面,依法依规编制济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合理安排起步区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划定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合理分解下达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按照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要求,做好整改补划。山东省对起步区建设用地计划实行差别化管理,对起步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予以倾斜支持,适度增加混合用地供给。

  就投融资政策来说,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将符合条件的起步区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支持山东省、济南市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加起步区基础设施投资资金,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支持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加大对起步区产业和项目的信贷投放力度。鼓励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和各类产业投资基金加大对创新创业支持力度。

  从项目支撑来看,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等,支持重大项目优先向起步区布局,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上作出示范。鼓励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对起步区内符合国家发展战略方向、具有明显特色优势、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满足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能耗双控任务目标的项目,在规划布局、资源保障、市场融资等方面予以支持。

  就管理机制而言,优化起步区管委会机构设置,科学确定管理权责,创新完善选人用人和绩效激励机制。按规定赋予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管理权限,着力优化营商环境。适时研究推动起步区按程序开展行政区划调整。

  在组织实施方面,《方案》指出,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要将起步区建设与“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指导编制起步区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合理安排项目资金,确保方案主要任务目标如期实现。方案实施涉及的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要按程序报批。

  《方案》还提出,要加强指导支持。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对起步区建设的指导,在政策实施、体制创新、项目建设等方面予以积极支持,协调解决方案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新黄河记者:黄敏)

责任编辑:卢卫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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