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游”

2021-07-27 11:27:51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责任编辑:杨甜梦子

“野游”

黎青/绘

  随着小众游、自助游、探险游等火热兴起,越来越多游客开始享受“不走寻常路”的乐趣,山地、森林、天坑、湖泊、无人海岛等都成了热门旅游地。但是,一些游客擅自进入未开发开放景区,不仅导致生态环境、历史人文风貌受到破坏,还存在较大安全隐患。(7月26日《人民日报》)

  理性而言,不乏乱象的“野游”不宜简单归咎于任性,特别是户外探险,有风险是常识,如鳌太线穿越近10年来几乎每年都有驴友遇难,并不能阻止它成为国内“十大探险”热门线路。因此,对于“野游”不宜一棍子打死、单纯禁止,还是应当疏堵并举,趋利避害,使之在合理、安全的范围内有序地满足。

  首先,需厘清禁与放的区域,除了重要自然生态保护区、重点文物保护景观等,不允许人为因素干扰的区域之外,都可以作为未开发的旅游资源,允许野游的存在。其次,修订完善相关法规,明确非禁止的未开发区域旅游活动的行为规范,细化野游合法行为的边界,提高野游破坏的法律成本,确保旅游不得破坏自然生态、文物景点,同时,加强执法管理,加快管理手段现代化,让禁止的行为管得住、禁得了。第三,细化野游的险责制约,对野游遇险实行有偿救援,更精准地调节野游的权利与义务,倒逼野游选择的理性。 (木须虫)

原标题:“野游”

值班主任:颜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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