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当时代英模 谱写法治新篇——济南法院大力弘扬英模精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2021-07-30 09:44:59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侯月

责任编辑:鞠月芹

  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的开展,大力弘扬英模精神,积极营造致敬英模、崇尚英模、争当模范、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激励和带动广大干警争先创优的工作热情和奋勇向前的力量,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力表扬在各项工作中担当作为、清正廉洁、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成功选树了一批先进典型作为身边的英模代表。

  今天,让我们一起来学习济南中院破产审判庭副庭长李毅斌、历下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于骐宁、天桥区人民法院民二庭负责人崔海珍、章丘区人民法院高官寨人民法庭副庭长李广的先进事迹,感受他们的为民情怀。

争当时代英模 谱写法治新篇——济南法院大力弘扬英模精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李毅斌

  ■人物档案

  中共党员,济南中院破产审判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获评“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先进个人”“全市公正执法标兵”“全市法院优秀法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全省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从事破产审判工作近五年,李毅斌总是冲锋在前,勇挑重担,展现了一名共产党员的优良作风和品质,共审结破产案件40余件,其中2020年收案16件,结案18件,结案总数和年度收结案数均在全市法院名列前茅。

  针对破产审判案件疑难复杂、社会矛盾集中等特点,他知难而上,勇于担当,积极承办和参与审理了一系列社会高度关注的大案要案和疑难复杂案件:作为合议庭成员审理的济南群康食品有限公司等两公司合并破产和解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十大典型案例;参与主审的山东省中鲁建筑集团总公司等5件破产案件,从受理到终结平均用时40.8天,创造了济南市快速审理破产案件新纪录,并入选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顺利审结虚假注册资本达1亿元的山东诚源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为类似案件的处理开拓出一条崭新途径;主审的山东中弘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即将结束破产财产处置阶段,该案的顺利审结将为济南市营商环境和CBD区域整体形象的提升打下良好基础。

  作为分管破产审判工作的副庭长及团队负责人,他带领审判团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相关安排部署,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给破产审判工作带来的新变化和新要求,推动破产审判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五年来,破产审判团队共化解不良债务2147.37亿元,处置资产147.40亿元,妥善安置职工4.73万余人,盘活土地资产8236.95亩,房屋建筑物203.69余万平方米,不仅化解了企业历史形成的沉重债务、深层次矛盾和一系列棘手问题,更有效解决了企业和职工的诸多实际困难,产生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他的带领下,审判团队积极服务大局、主动担当作为,破产工作圆满完成“僵尸企业”快速出清;全面清理长期未结破产案件;全力参与破产审判制度建设;全力参与推动破产审判府院联动制度化、常态化机制建设;积极参与全市营商环境迎评工作“五大成效”。

  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他笔耕不辍,认真总结审判经验,先后在《山东审判》《政法论丛》等刊物发表法学论文10余篇,征文多次获得省法学会、省高院征文比赛一、二、三等奖,参编法律书籍数部,参与“新旧动能转换背景下管理人制度改革研究”“互联网个人信息保护法律边界”等多项最高法院和山东省社科研究课题调研。作为济南中院法律适用小组成员,参与研究诸多新型、疑难案件,进一步丰富了业务知识和理论素养。入选教育部与中央政法委高等学校与法律事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到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授课一年,有力促进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争当时代英模 谱写法治新篇——济南法院大力弘扬英模精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崔海珍

  ■人物档案

  天桥区法院民二庭负责人、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先后荣获天桥区担当作为“实干型”好干部、济南市“巾帼十佳法官”、济南市“三八红旗手”、山东省审判业务专家等称号。

  2013年,崔海珍担任天桥区法院立案庭庭长。按照上级法院关于落实立案登记制、建设诉讼服务中心、建立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的要求,她带领审判团队制订出台《立案大厅工作人员礼仪服务规范》,设计了“立案明白纸”,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规范化培训,使前来立案的人民群众如沐春风。

  为从源头减少诉讼纠纷,她带领团队积极开展诉讼风险分析、诉讼结果预判、诉前调解建议等工作,探索多元化解决纠纷的方法和途径;她运用远程视频调解系统实现了法院与社区的无缝对接,让老百姓足不出户就能见到法官,获得法律咨询,该“互联网远程调解模式”入选了“全国十大便民服务案例”;她积极与区司法局对接,创办家事纠纷、物业纠纷调解室,对辖区内的人民调解员授课培训,进一步提高调解能力和水平。

  参与审判工作20年,崔海珍共办案4000余件,这是她作为一名专家型法官引以为豪的收获。她承办的案件中,既有群体性纠纷和重大疑难案件,也有老百姓家长里短的“小案件”。

  作为女法官,崔海珍还承办了大量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离婚纠纷、抚养纠纷。在当事人眼里,她不仅是一名法官,还是知心大姐、爱心妈妈。在她的耐心调解下,多少家庭破镜重圆,多少孩子重获关爱。自担任天桥区法院民二庭负责人以来,崔海珍勇挑重担,积极投身商事审判事业,专注于公司、破产类案件的审理,关注小微企业的权益保护,在这一领域精耕细作,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化解矛盾风险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与保障。

  作为天桥区法院民二庭党支部书记,崔海珍坚持政治建庭,把带好队伍作为工作的重点。她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进一步规范支部班子建设和制度建设,带动了审判工作的创新发展;她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领干警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通过坚持开展政治学习、送法进企业、与服务对象座谈等多种形式,激发支部活力,提升干警党性修养,切实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到实处;她带领团队开拓创新,积极运用“智慧庭审”提高办案质效。针对30多起案件当事人分布在北京、上海、江苏、河北等地联系不便的困难,办案团队迎难而上,通过互联网开庭、微信调解等方式,使案件得以妥善化解,受到各方当事人和律师的点赞。

  使命在肩,初心无悔。为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崔海珍手执法槌,心中时刻装着人民群众,让天平上的法治梦想更加璀璨!

争当时代英模 谱写法治新篇——济南法院大力弘扬英模精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于骐宁

  ■人物档案

  从事法院工作9年,于骐宁从书记员干起,先后担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先后获得历下区五一劳动奖章、“济南市十佳法官”荣誉称号、“齐鲁最美法官”提名奖,两次被授予个人三等功。

  2012年3月,于骐宁通过山东省初任法官遴选分配到历下区法院工作,由此开启了他追随法治梦想、为民司法的法官生涯。

  他坚持“长效化治本、多元化解纷”的原则,带领速裁团队实行“六个一”工作模式,即争取一个支持,建立一个硬件平台,搭建一个诉调对接工作平台,建立一套长效工作机制,打造一支能调善处、调裁兼备的专业队伍,化解一大批社会矛盾纠纷。通过诉前分流、多元化解的办法,1.3万余件纠纷在诉前得到有效化解,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此,历下区法院诉调对接、多元解纷经验做法被历下区委区政府评为“十大创标服务举措”,历下区法院速裁团队被授予“夺标突击队”荣誉称号。

  为探索诉源治理的新途径,从源头化解纠纷,于骐宁带领团队在加强调研的基础上,建立起“五项机制”:关联案件数据化处理机制;诉讼要素数据库采集机制;虚假诉讼和职业放贷人名单制度;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席互助机制;“诉前调解+赋强公证”解纷新模式。

  在于骐宁看来,扎实的审判业务功底,更多行业、学科的知识“赋能”,不仅夯实了自己的司法实务水平,也大大提升了纠纷化解能力。他运用心理学问卷疏导技巧,促使一对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和好如初:薛某与丈夫赵某已结婚近30年,女儿在国外留学成绩优秀,十多年来双方因为家庭生活、子女教育和工作琐事开始言语攻击、冷战分居;在女儿出国后,二人的矛盾已升级到肢体冲突。于骐宁发现薛某与赵某都有很强的倾诉欲望,均感到十分痛苦,都觉得自己为家庭作出了巨大牺牲。经过前期的倾诉和调解,双方的情绪状态已相对稳定,此时于骐宁请双方各制作“一封信”,其中包含四方面的内容:分别写下自己和对方的三个优缺点,写下对方最惹恼自己、最感动自己的两件事,挑选一张最满意的与女儿的合影,在照片后面写一句想对女儿说的话。在十天后的再次调解中,当事人双方互换了信封,然后掩面而泣。薛某表示离婚的事情“再考虑考虑”,与赵某挽手离开了法院。次日,薛某、赵某共同送来了撤诉申请。赵某说:“谢谢法院帮我们解开了十几年的心结。也代表我女儿谢谢你们!”

  为进一步提高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于骐宁在繁忙的工作之余,不断加强知识充电,努力将审判实践转化为调研成果,他撰写的多篇论文先后在全国和山东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等活动中获奖,撰写的文章曾被编入《全国专家型法官司法意见精粹》丛书,多条司法建议被省政协评为优秀提案。

争当时代英模 谱写法治新篇——济南法院大力弘扬英模精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李 广

  ■人物档案

  从章丘南部山区的埠村法庭到北部滩区的高官寨法庭,在基层法庭一干就是9年,审理案件2000余件,两次被济南中院授予“个人三等功”,多次被授予“个人嘉奖”“办案能手”“先进个人”“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基层法庭的案件看似不大,多是家长里短,但每一件都关系着群众的切身利益,是老百姓实实在在的大事、难事。作为坚守在基层法庭的法官,李广每天在蜿蜒崎岖的山路间奔波,化解矛盾、定分止争、弘扬正义,在基层法庭里抒写着为民司法的大情怀,实现着法治建设的大作为。

  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将大巴车卖给了被告,因被告未付车款,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但庭审中,原告并没有相关证据证实已经将车辆交付给被告。而且被告未出庭,其委托代理人仅以不知情作答辩。被告的行为让原告寒心又无奈,案件陷入僵局。单纯从举证责任考虑,判决原告败诉没问题。但凭借多年的审判经验,李广觉得纠纷的背后一定隐藏着其他问题。于是李广就抓住原被告在法庭上陈述的车辆买卖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到车辆挂靠单位、原被告居住地以及被告亲属家中,层层抽丝剥茧,逐一核实排查,还原事实真相。最终查明,原告确实已经将车辆交付给被告,被告明知原告无车辆交付证据,故意外出躲藏,以达胜诉目的。查明事实后,李广又千方百计找到被告本人,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在判决书中写道:“被告应遵循诚信原则,秉承诚实、恪守承诺……”

  法院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庭就在这道防线的最前沿。婚姻、赡养、邻里纠纷……这些具体琐碎、鸡毛蒜皮的“小事”,不仅要公正判决,还得案结事了,维护辖区的安宁、和谐。

  李广曾审理一起离婚纠纷,原被告均是少数民族。送达过程中得知,被告同意离婚,且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但坚持要求开庭审理。李广觉得蹊跷,立即走访调查,发现原被告双方圈子小、矛盾大、关系网复杂,被告家人就想利用开庭的机会聚集大量人员,给被告出出气,让原告丢丢丑。看似简单的案情,平静的表象背后却是暗流涌动,如果按部就班开庭审理,很有可能发生影响恶劣的暴力冲突事件。李广一方面做好应急预案,一方面巧妙地开展庭前调解工作。他先从突破被告心理防线入手,消除其对法官的不信任。又将法寓于理、理融于情,从双方情分、利益以及当地影响出发,耐心细致地为被告分析利弊,并适时告知相关法律后果、阐明庭前调解初衷。最终,被告主动配合法官做好家人工作,与原告进行和解。案件得以妥善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联动调解法”“并案调解法”“亲情调解法”“宗族调解法”“五段调解法”“判后答疑法”……这些年,李广用自己的公心、诚心、耐心和细心,总结出一套又一套的调解方法,妥善处结了大量农村多发的纠纷案件,赢得了当事人及家属的尊重与好评。

作者:侯月

责任编辑:鞠月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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