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拟适度扩大低保范围 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可申请低保边缘家庭重残单人保

2022-02-18 10:50:45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作者:赵璐

责任编辑:王浩

  为切实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低保规范管理,贯彻落实省民政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2月17日,济南市民政局在其官方网站发布《济南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记者发现,此次征求意见稿适度拓展了低保范围。将低保边缘家庭重残单人保的范围由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扩大到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

  适度拓展低保范围对赡养费计算作出明确

  征求意见稿共九章,五十七条。主要内容包括申请和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审核确认、低保资金筹集管理发放、低保服务管理和监督监察等内容。

  此次征求意见稿在原来的基础上适度拓展了低保范围。将低保边缘家庭重残单人保的范围由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扩大到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明确规定低保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可以单独提出低保申请。

  在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方面,征求意见稿还完善了低保申请家庭收入认定办法。首先明确了赡养费计算。此次征求意见稿对赡养费计算作出明确: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非共同生活的,相关义务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标准,按照能够精准认定或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调解书、判决书等法律文书所规定的数额计算;没有法律文书或未经人民法院认可的法律文书规定数额明显偏低的,赡养(抚养、扶养)人的收入能够精准认定且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2倍(含2倍)的,将其人均收入高出部分的50%平均到其应当赡养、抚养、扶养的每个对象计算;没有法律文书不能精准认定的,每个子女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20%计算。其次增加了不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明确规定:政府给予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即原来的良种补贴)以及对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取得的收入不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部分不计入家庭收入。

  在四类收入基础上对具体内容作出明确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细化了家庭收入包含的内容。在2020年《低保办法》明确家庭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等四类收入基础上,对每一种家庭收入包括的具体内容作出了明确。

  征求意见稿明确,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包括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个人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障性支出后的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现金和实物收入。

  工资性收入包括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等。经营净收入包括从事种植、养殖、采集、加工等农林牧渔业的生产收入,从事工业、建筑业、手工业、交通运输业、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文教卫生业和社会服务业等经营及有偿服务活动的收入等。财产净收入包括储蓄存款利息、有价证券红利、储蓄性保险投资以及其他股息和红利等收入,集体财产收入分红和其他动产收入,以及转租承包土地经营权、出租或者出让房产以及其他不动产收入等。

  转移净收入指转移性收入扣减转移性支出之后的收入。其中,转移性收入包括赡养(抚养、扶养)费、离退休金、失业保险金、遗属补助金、赔偿收入、接受捐赠(赠送)收入等;转移性支出包括缴纳的税款、各项社会保障支出、赡养支出以及其他经常转移支出等。

  此外还有其他应当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例如现金、银行存款、证券、基金、商业保险、债权、互联网理财等金融资产;机动车辆(普通二轮和三轮摩托车、残疾人用于功能型补偿代步的机动车辆除外)、船舶、大型农机具;开办或者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形成的资产等。

  农村低保金分档发放原则上不得少于4档

  在审核认定方面,此次征求意见稿完善了低保规范管理的有关规定。低保金原则上按照审核确定的申请家庭人均收入与当地低保标准的实际差额计算,计算公式为:家庭月低保金=(当地月低保标准-家庭月人均收入)×保障人数。其中,此次征求意见稿明确,农村低保金可以采取分档方式发放,原则上不得少于4档。具体分档标准由区县根据实际确定。

  在低保资金筹集、管理与发放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低保对象卡折委托代管的有关要求。对于低保家庭无法自行支取低保金的,镇(街道)或者村(居)委会相关工作人员可以代为保管用于领取低保金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但应当与低保家庭成员签订书面协议并备案。

  在监督检查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建立低保容错纠错机制。首次规定对秉持公心、履职尽责但因客观原因出现失误偏差且能够及时纠正的,依法依规免于问责。

  近年来,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着力提高保障标准水平,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为落实兜底保障、保障弱势群体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22年1月,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分别为1.3万人和8.4万人,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904元和676元。

  (济南时报·新黄河客户端记者 赵璐)

作者:赵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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