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冰玉 通讯员 张友娟)为进一步夯实职业卫生监督工作,推动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莱芜区卫生监督所自3月1日起开展职业卫生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职业病危害监督检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企业自查和部门监督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区范围内对非煤矿山、机械制造、汽车制造等重点行业,落实严格监管措施,依法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截至3月10日,已监督检查32家企业,对8家存在问题企业下达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
原标题:区卫生监督所开展职业卫生专项检查
值班主任: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