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形加班、过度加班与无谓加班

2022-04-26 09:37:46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责任编辑:卢卫美
隐形加班、过度加班与无谓加班

黎青 作

  □李 娜

  84.7%的职场人在下班后,仍会关注工作相关信息,“隐形加班”成为职场人的困扰。工作量过大,不加班无法完成,或者“发生突发紧急事件”等,都成为成职场人加班的主因……这是前程无忧近日发布的《职场人加班现状调查报告2022》披露的数据。(4月25日《工人日报》)

  “显性加班”,顾名思义就是明确加班时间和工作任务,加完班就要计算加班费。什么是“隐形加班”?就是在休息时间,为了完成工作任务,须随时随地在家加班。这种加班,将工作时间与私人时间完全混在一起,又不能享受加班费,像这种超时加班非常隐蔽,甚至很多职场人都没意识到自己在超时加班,不知不觉自己“被加班”了。

  不否认,在互联网时代,人们的工作生活节奏不断加快,社会竞争也日趋激烈,无论从事哪个工作岗位,我们不可能再像前些年,“朝九晚五”上下班雷打不动,8小时之外自由享受。单位遇到紧急工作或突发情况,职工即便在家加班加点,也体现了一种担当与奉献。假如认为下班就不该过问单位事,干工作就要“明算”加班费,这样的想法和做法都过于偏狭。毕竟,单位也是自己的“家”,家兴则我兴,家败则我败。我们应该怀揣一颗单位“主人翁”心思,与单位荣衰共进退。所以,我们对单位存在的一些“隐形加班”,不能一概否定,片面指责。

  认同“隐形加班”部分合理性,但也必须防止“隐形加班”沦为“过度加班”的窠臼。加班可以,但要适度,更要合法。我国劳动法规定,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时,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这是职场加班的法律依据,“隐形加班”也不能僭越。

  当然,我们反对过度“隐形加班”,更要反对“无谓加班”,即反对没有意义的加班。比如有些单位动辄搞“面子工程”,或者沉浸于“文山会海”之中,经常性为了忙于无谓工作而进行无谓加班。

  加班不可怕,关键在于廓清“隐形加班”“过度加班”和“无谓加班”的关系,弄清楚哪些班该加、哪些班不该加。鉴于此,才能为单位出台禁止加班规定提供决策参考,才能消弭社会对加班的嘈杂认知。加班不可怕,可怕的是过度加班,特别是为搞形式主义而加班。对于当下有些泛滥的“隐形加班”,我们必须警惕和遏制。

责任编辑:卢卫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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