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车主注意,5月1日起车身改变颜色等可跨省办

2022-04-30 09:09:28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作者:殷玉国

责任编辑:王浩

  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于群众关注的机动车免查验问题,济南市交警支队车管所负责人为大家解答。《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64号令)对新车免查验是如何规定的?

  推行私家车新车上牌免查验是指小型、微型,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国产载客汽车注册登记时,免予交验机动车。这部分机动车也不是不查验,是由汽车生产企业在新车出厂时协助查验机动车,并与公安交管部门共享机动车信息,机动车所有人购车后才免予交验机动车。所以,只有机动车制造厂新车出厂即查验完毕且与公安交管部门信息联网的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在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册登记时免予交验机动车,这是一个逐步实现的过程。《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64号令)对于新车注册登记有什么变化?

  新部令本着方便群众和单位便捷办理机动车登记的原则,对于小型载客汽车的登记业务有了新规定。根据第八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属于在户籍地以外办理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免予提交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或者居住登记证明。《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64号令)对于“跨省通办”的业务有什么新规定?

  部分变更登记业务实现了“跨省通办”,如:改变车身颜色变更登记;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加装、拆除、更换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载货汽车、挂车加装、拆除车用起重尾板;小微型载客汽车加装、拆除车顶行李架,换装散热器面罩、保险杠、轮毂等业务。

  (济南时报·新黄河客户端记者 殷玉国)

作者:殷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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