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开展矿产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

2022-06-22 08:03:25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王宝泓 通讯员:梁国庆

责任编辑:王浩

济南市开展矿产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

  6月21日下午,市区两级自然资源、公安、检察部门,在平阴县召开第三次行刑衔接联席会议。

  会上,市中区、长清区、章丘区、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自然资源部门和公安部门分别介绍了各辖区行刑衔接、联合办案情况,市检察院、市公安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支队、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负责人,共同研究分析了当前行刑衔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革创新破解思路。会议传达了《全市矿产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严厉打击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决定,自6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矿产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排查群众举报、媒体反映、日常巡查等渠道反映的矿产资源违法犯罪线索,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矿产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坚决保护好黄河流域自然生态。

  专项行动整治重点是:以非法开采高发易发点、历史遗留老旧采坑、黄河流域沿线、重要交通沿线等为重点整治区域,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开采、非法加工销售和以生态修复、土地整治、重点工程为名盗采及擅自外运销售矿产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

  此次专项行动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集中整治阶段(6月至9月)。由各区县(功能区)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对重点整治区域以及各类矿产资源违法违规及犯罪线索逐一排查、逐个核实,确保不留死角、不漏一宗,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须提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的案件,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线索,符合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公安机关直接立案查处。各区县(功能区)自然资源部门每月月底前上报集中整治工作台账。第二阶段:常态化清理整治阶段(10月起,长期坚持)。自10月1日起,专项整治行动转入常态化清理整治阶段,各区县(功能区)自然资源部门按照专项整治要求,按照边摸底边查处原则,开展清理整治工作。

  会议要求,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区县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行动方案,严格落实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夯实专项整治行动基础。要严格落实市、区县、镇(街道)三级动态巡查制度和“112”工作机制,利用好“空天地”一体化执法平台,加大重点区域、重点问题清理排查和执法巡查力度,把“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监管伴全程”落到实处。要刹风治乱正本,对专项行动发现的问题,实施全过程监督监控,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时限标准,依法查处整治到位,防止死灰复燃;对形成违法事实的,要从严从快从重查处,做到履职到位、处罚到位、对人对事处理到位;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做好案件移送、信息互通、联动执法、联合办案等工作,坚决严厉打击私采乱挖、偷采盗采矿产资源等行为,坚决保护好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针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自然资源、公安、检察、法院和纪检监察机关将持续跟进报道有关工作进展。

作者:王宝泓 通讯员:梁国庆

责任编辑: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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