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总部经济发展,在济扩大投资拟每年最高补助1000万元

2022-07-20 18:01:10 来源:济南报业全媒体

作者:卢震

责任编辑:鞠月芹

  近日,济南市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济南市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期限为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8月20日。

  《征求意见稿》拟新增扩大投资政策,总部企业及其驻济全资子公司作为主投资方在本市新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年度新增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一次性投资奖励,每年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企业高层次人才拟每人每年最高补助50万元

  在成长激励政策方面,《征求意见稿》拟将总部企业及其分子公司年营业收入(销售收入)纳入我市统计,自成立以来首次超过10亿元的,给予企业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10万元奖励;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20亿元,再奖励10万元,以此类推。对比《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降低了奖励“门槛”,提高了奖励标准。

  在人才保障政策方面,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认定为高层次人才(D类),按《济南市高层次人才精准服务体系建设实施细则》享受住房保障、医疗保健、休假疗养等支持政策。每家总部企业(含驻济分子公司)可报5人;总部企业及其驻济分子公司主要经济贡献达到1亿元,可额外增加2人;主要经济贡献达到2亿元,可额外增加4人,以此类推,最多不超过15人。对以上高层次人才,按照个人工资薪金收入地方主要经济贡献额度给予奖励,每人每年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在济扩大投资拟按5%给予一次性投资奖励

  在办公用房政策方面,《征求意见稿》拟提出,总部企业在我市竞得土地建设自用办公用房的,按照缴纳土地出让总价款的50%进行补助。总部企业在我市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按照实际购房成本的50%进行补助。对以上补助,企业可自主选择一种,且只享受一次。

  《征求意见稿》拟新增扩大投资政策,总部企业及其驻济全资子公司作为主投资方在本市新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年度新增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一次性投资奖励,每年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本条政策与办公用房政策不能同时期享受。

  对于总部企业认定标准,在济南市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金融机构除外),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不包含房地产企业),可以申请认定总部企业:“在上年度公布的世界企业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山东企业100强、山东民营企业100强名单中的企业”“企业及其分子公司上年度在我市主要经济贡献2000万元以上;市外分子公司不少于2家,或者在济南实现的市外业务应税额不低于50%(控股母公司符合条件的,只认定母公司)”“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具有重大产业支撑作用,与市政府签订合作协议,承诺3年内年均主要经济贡献不低于2000万元的新注册成立或新迁入企业”。

作者:卢震

责任编辑:鞠月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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