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考核质效 激励担当作为——市委组织部负责人就印发《济南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和《济南市公务员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答记者问

2022-09-15 07:35:02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郝磊

责任编辑:颜甲

  近日,济南市委组织部印发《济南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和《济南市公务员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市委组织部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出台两个《办法》的背景。

  答:公务员考核是公务员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发挥着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对考核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为做好公务员考核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对此,中央和中央组织部先后修订了《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出台了《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对公务员平时考核的内容、程序、方法等进行了规范,提出了新要求。济南市这次出台两个《办法》,就是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紧紧围绕服务全市中心大局,认真落实市委“省考带市考、市考促省考”要求,坚持工作绩效考核与班子干部考核联动,与《市管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运用实施办法》等制度形成配套,构建起系统完善的干部考核体系,引导激励全市广大公务员在推进高质量发展中勇当排头兵、建设强省会。

  问:请问公务员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有什么不同?

  答: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都是公务员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各有侧重、互相补充。在考核时间上,平时考核侧重于对公务员的日常工作和一贯表现进行经常性考核,一般在1个年度内分几个考核周期;年度考核侧重于对公务员在1个年度的总体表现进行综合性考核,一般在年末或翌年年初进行。在考核内容上,平时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及时了解公务员德、能、勤、绩、廉日常表现,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阶段工作目标的情况,以及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的表现等;年度考核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可以说,只有将这两种考核方式有机结合起来,才能考准考实公务员表现,充分发挥考核的应有作用。这次一并出台《平时考核办法》和《年度考核办法》,就是统筹推进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确保考核指标的连贯性和一致性,切实形成整体合力。

  问:请问两个《办法》有哪些突出特点?

  答:这次出台的两个《办法》,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绩效管理试点等最新要求的基础上,总结吸收这几年我市实践探索经验做法,主要有以下几个突出特点:

  一是突出服务中心大局。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把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的指标任务、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逐级分解到公务员身上,并加强督促调度,确保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推进、按期完成,为全市各项事业走在前列提供坚强保障。

  二是突出绩效管理理念。将绩效管理中的绩效计划、执行、评价、反馈四个环节融入到我市《平时考核办法》中,同时更加突出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更加注重结果反馈。

  三是突出考准考实干部。《平时考核办法》明确,季度考核时,主管领导从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工作能力等方面对公务员进行评价,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对干部进行全面评价,力求考准考实干部的特长和不足,为干部“精准画像”提供依据。

  四是突出简便易行实用。《平时考核办法》降低了主管领导的审核频次,提高了公务员推进工作的自主性和灵活性。《年度考核办法》要求各单位在对公务员实际表现进行深入了解的基础上,综合各方面情况,对中层正职干部撰写现实表现材料,实现了公务员工作与干部工作的有机融合。两个《办法》还对一些特殊情形的处理办法进行了梳理和规范,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问:平时考核在程序上主要做了哪些调整?

  答:《平时考核办法》延续了周、月、季的考核周期,但结合绩效管理理念,将考核程序调整为“年初确定目标、周计划、月自评、季考核”。其中,将“周记实”调整为“周计划”,由事后总结转为事前计划,引导公务员养成围绕目标按计划干工作的良好习惯。将“月小结”调整为“月自评”,由定期填报工作纪实,升级为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督促公务员在对标对表中发现问题不足。“季考核”程序基本不变,但更加突出重点,简化了考评指标项,进一步提高了评价效率。

  同时,考虑到街镇、一线窗口单位和服务部门、长期户外工作的综合执法单位等群体实际情况,允许各单位灵活设置平时考核程序和方法,鼓励各单位推行绩效管理、量化积分管理,统筹推进对处(科)室和公务员的考核。

  问:请问年度考核主要有哪些步骤?

  答:《年度考核办法》在严格执行中央组织部规定的基础上,对有关环节作了进一步细化。在总结述职环节,要求公务员填报个人工作实绩表,进行自我评价,有条件的可对公务员量化评价,防止简单凭印象打分。在民主测评环节,打破年度民主测评只选等次的惯例,从德、能、勤、绩、廉5个维度15个方面,对干部进行全面评价。在了解核实环节,要求各单位组成考核组,对公务员的实际表现进行深入了解。在审核评鉴环节,要求各单位对中层正职以上公务员形成现实表现材料,把考察干部的基础工作做在平时。

  问:请问在考核结果运用方面有哪些具体探索?

  答:只有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考核才有生命力。两个《办法》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将考核结果融入到公务员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先树优、绩效奖罚、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各方面,真正让考核“软指标”变成“硬杠杠”。比如,在公务员职务职级晋升方面,对平时考核成绩排名机关前10%的,优先推荐晋升职务职级;年度考核连续三年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职级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比如,在物质奖励方面,鼓励各单位根据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结果差别化发放年度考核奖金,真正做到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不一样。再比如,在管理监督方面,对平时考核结果为一般和较差的公务员,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及时谈话提醒,必要时给予批评教育甚至诫勉,年度考核连续两年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予以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 (本报记者郝磊)

作者: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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