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提高工伤保险3项定期待遇 今日发放到位

2022-09-20 06:29:07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王晓菲 通讯员 王卓 曾艳

责任编辑:鞠月芹

  本报9月19日讯 记者今天从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获悉,自2022年1月1日起,我市提高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调整后的新待遇以及补发的1-8月待遇都将于本月20日发放到位。

  据悉,本次我市工伤保险待遇调整范围是2021年12月31日前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和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对符合条件的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分别按175元、165元、155元、145元标准增加;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的护理费每人每月调整为3316.5元、2653.2元、1989.9元;供养亲属抚恤金对符合条件的配偶每人每月增加61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46元,孤寡老人或孤儿在此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

作者:王晓菲 通讯员 王卓 曾艳

责任编辑:鞠月芹
新闻排行
进入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