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出台总部经济新规,奖补资金约2亿元 总部企业营收首超10亿奖励10万元

2022-09-20 07:01:03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作者:济南时报·新黄河客户端记者杜林

责任编辑:鞠月芹

  9月19日上午,济南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围绕最新修订出台的《济南市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进行解读。新黄河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总部企业及其分子公司年营业收入纳入我市统计,自成立以来首次达到10亿元的,给予企业经营者10万元奖励;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20亿元,再奖励10万元,以此类推,每增加10亿元,多奖励10万元。

  简化认定程序 探索推行“非申即享”

  2018年12月,《济南市鼓励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印发,截至目前,全市共认定总部企业227家,其中2019年认定141家,2020年认定38家,2021年认定31家,2022年认定17家。这些企业中,既有国有企业也有民营企业,既有本土企业也有外来企业,包括金融业99家,制造业31家,批发零售业20家,建筑业19家,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6家,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各11家,新闻和出版业2家,其他行业7家,新兴产业占比超一半,总部企业以不到万分之一的市场主体占比,贡献了超过十分之一的地方税收,特别是金融业已发展成为济南市的支柱产业和重要纳税行业,济南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地位明显增强。

  发布会上,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局级领导干部杨兴才表示,近年来,随着众多城市在发展总部经济方面纷纷出招,与先进城市相比,济南市现行的总部经济政策优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结合企业诉求和发展实际,新的政策中均作了优化调整。

  总部企业认定方面,进一步优化了认定分类,简化了认定程序,探索推行“非申即享”,通过各部门之间的数据多跑路,实现企业少跑腿,保障企业应认尽量认、政策应享尽享。

  奖补资金约2亿元 较原政策增加一倍

  具体到总部经济政策方面,扩大了覆盖范围,充分考虑本土总部企业因规模扩大、人员增加产生的新增办公场地需求,将办公用房补助范围由新引进总部企业扩大至所有总部企业。通过鼓励总部企业在济购置办公用房,促进企业扎根济南。

  放宽了政策条件,降低营业收入增量标准,提高企业再“踮踮脚、够一够”的积极性。总部企业及其子公司年营业收入纳入我市统计,自成立以来首次达到10亿元的,给予企业经营者10万元奖励;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20亿元,再奖励10万元,以此类推,每增加10亿元,多奖励10万元。

  强化了投资奖励。总部企业及其驻地全资子公司作为主投资方在本市新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年度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一次性投资奖励,每年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通过投资奖励,坚定总部企业在济追加投资、扩大生产的信心,做大做强“大本营”的经济规模。

  据了解,本次出台的《济南市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与2018年政策相比,在奖补范围和标准上都有较大变化,相应地对财政资金保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经初步测算,新政策共需财政奖补资金约2亿元,资金总体规模比原政策增加了约一倍。具体是,办公用房奖补预计奖励资金5000万元,扩大投资政策预计落实奖励资金1亿元,人才支持政策预计奖补资金约4000万元。

作者:济南时报·新黄河客户端记者杜林

责任编辑:鞠月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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