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的着力点

2025-09-22 09:31:36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孙灵燕 刘振波

责任编辑:李欢

  □ 孙灵燕 刘振波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建设金融强国,要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积极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做到:诚实守信,不逾越底线;以义取利,不唯利是图;稳健审慎,不急功近利;守正创新,不脱实向虚;依法合规,不胡作非为”。这一重要论述为系统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指明了方向。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培育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需要金融人、金融企业和行业,与金融相关的监督管理部门乃至全社会,统筹谋划、主动作为、久久为功。

  传承与升华金融文化资源筑牢金融文化的思想根基

  金融业是经营货币信用业务的特殊行业,其金融活动具有无形性、异质性、风险性等特点。金融从业者和金融消费者的主观动机直接影响金融行为与金融活动。一旦金融文化建设滞后,就极易引发各种金融风险,滋生金融乱象与腐败问题,影响金融监管和治理效能,最终降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因此,基于金融业的特殊性和内在发展规律,客观上需要运用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引导各类金融活动。我国自古便孕育了深厚的金融思想与优秀文化传统。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战争时期的金融实践,铸就了宝贵的红色金融文化,这些都是亟待我们深入挖掘并有序传承的精神财富。建议金融系统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金融理论相结合,系统梳理传统与红色金融文化的当代价值,在汲取其思想精髓的基础上,积极融入现代金融理念与时代精神,从而加速培育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文化,筑牢金融事业健康发展的思想根基。

  构建以人民为中心的财富观明确金融文化的实践方向

  “财富”是什么以及如何认知“财富”,关系着生产关系的形成以及生产力的最终发展目标,并最终改变人们的价值观,进而关系全人类发展和进步的方向。因此,财富观影响了金融文化的实践方向和演变路径。纵观人类经济学发展史,主流学派均将“财富”定义为货币价值或者资本积累。这种以货币为导向的财富观,在实践中滋生出一系列严重问题。例如,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很大程度上受到西方金融文化中个人主义至上和唯利是图的价值观念影响。因此,应从根本上引导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构建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财富观,处理好“义”与“利”的关系,进而转化为正确的经营观,切实将政治性与人民性深刻贯穿于金融高质量发展实践之中。

  健全数字化征信体系建设夯实金融文化的信用基础

  金融的本质是以信用为基础,实现资金的跨时间跨空间高效配置。从银行到保险,再到信托,一切金融活动都根植于信用,而信用的确立则来自于对信息的掌握。因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培育金融文化的坚实基石。为把握数字化机遇,我们应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赋能社会信用体系。一是继续加强数字配套设施建设,尤其是加大农村地区信息安全、大数据储存和宽带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夯实数字化征信体系建设的物质基础。二是推进数据共享信息平台建设,稳步推动部门之间的数据资源开放与合规共享,夯实数字化征信体系建设的信用数据基础。三是建立信用平台运营的长效机制,按照“专业运营、市场服务”的运营模式,推动数据标准整合化、模型专业化、应用场景化、运营平台化,向社会提供信用产品和服务,夯实数字化征信体系建设的制度基础。

  提升全民金融素养水平增强金融文化的引领效果

  从需求端而言,金融消费者的认知与判断的不同导致金融产品与服务的选择差异,涉及金融参与者对于金融产品与服务的信息了解、价值判断、风险识别等多个维度。从供给端而言,金融从业人员的素质也会影响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的效能。因此,全民金融素养的提升对于金融文化引领效果的增强具有显著的放大作用。一方面,加大高质量金融产品的科普与推广,运用多种渠道向公众普及金融专业信息知识,鼓励居民家庭参与相关的金融常识培训,加大对消费者在正式学习中金融常识方面的教育,提升民众金融素养。另一方面,制定相应的金融从业人员职业规范,约束和监督金融从业人员的金融行为,避免因信息偏差和价值扭曲等损害金融消费者。

  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助力金融文化的发扬光大

  金融文化培育涉及文化、法治、社会和经济等各方面,需要将个人、行业自律与监管他律紧密结合,扎实形成推进合力。因此,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良好金融生态既能够为金融文化发展提供肥沃土壤,也有助于金融文化的发扬光大。一是应将金融文化与社会道德培育结合起来,在全社会培养诚信文化和道德意识。尤其是要提升金融机构的诚信度,使金融机构更好地赢取社会公众信任。二是要着力提升监管效率与监管质量,创新构建监管科技体系,充分利用数字化手段提高监管能力,依托大数据动态、精准追踪金融行为,助力良好金融生态建设。三是要健全金融法治体系,营造公平公正的金融法治环境。加大对非法金融活动的查处力度,依法打击各类金融违法犯罪活动。

  (孙灵燕系山东社会科学院财政金融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刘振波系山东社会科学院财政金融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作者:孙灵燕 刘振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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