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不合格产品 稻香园被罚6.5万元
舜网讯 近日,天桥区食药监局公布1月份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其中,山东稻香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产品被罚6.5万元,华联超市有限公司大明店、济南天桥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因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各被处罚款5万元。
信息显示,山东稻香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产品,对其处以罚款65000元的处罚。济南香优浓食品有限公司涉嫌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对其处以罚款55000元的处罚。济南华联超市有限公司大明店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小苏打产品,对其处以罚款50000元的处罚。济南天桥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天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其处以罚款50000元的处罚。
山东省交通学院职业技术学院涉嫌采购或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对其处以罚款5000元的处罚。济南市天桥区浙江好又多购物中心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对其处以罚款5千元、没收违法所得74.68元的处罚。济南市天桥区泰和购物广场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对其处以罚款5千元、没收违法所得20.46元的处罚。
值班主任:曹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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