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网讯 当前,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2月2日,济南市应急管理局发布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审批工作的有关通知,严格落实服务大厅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群众业务办理提供指南,减少人员聚集,防止交叉传染,有效保护大厅办事市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落实网办要求
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通过网上申报、证照快递的方式办理业务。公众可登录“山东省政务服务-济南站点(jnzwfw.sd.gov.cn)”,按照办理事项的办事指南,准备申请材料,并进行网上申报,实现“不见面审批”;需审验原件的,可选择“快递寄送申请材料”,应急局工作人员将安排EMS工作人员上门收件,邮寄费用到付,并免费送件上门,方便群众足不出户、零跑腿一次办成业务。确需现场勘验的事项,工作人员将及时与企业沟通相关准备工作,确保企业安全的正常运行。
提供帮代办服务
对生产、经营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的信息填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补正等事项,可以拨打咨询服务电话,通过邮寄等方式提交相关材料、U盘,市应急局工作人员可提供帮办代办服务。
开展预约办理
如果确需到大厅办理,为减少人员聚集、避免交叉感染,需提前拨打电话咨询预约。建议个人做好充分准备,合理安排出行计划,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窗口办理,尽量减少在大厅等待滞留时间。
做好安全防护
为了公众安全,进入服务大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自觉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者N95口罩,做好各种防护措施,并配合体温检测等相关工作。业务办理完毕后,需尽快离开大厅,并将个人用过的纸巾和口罩随手带出大厅,按要求丢弃至指定密封垃圾桶内。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暂时不允许进入服务大厅办理业务。
具体办理事项时,可以拨打电话咨询(0531-68969410,0531-68967453,0634-8898107),工作人员会提供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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