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获悉,为积极响应省市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要求,切实助力企业渡难关,按照省人社厅、市人社局部署,自2020年2月20日起,我市企业可按照有关条件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将返还单位及其职工2019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据了解,2019年度稳岗返还政策进一步放宽条件、降低门槛,有助于在疫情期间,更好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稳定岗位、促进就业的功能,最大程度帮助企业减轻负担、实现平稳发展,渡过难关,惠企惠民。针对稳岗返还的一些经办常见问题,记者专门向市社保中心进行了咨询:
企业什么时候可以开始申请稳岗返?具体操作流程是什么?
——20日起申报,“全程网办”
自2月20日起,企业可按照有关条件“不见面”自主申报。通过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网站—登录“单位业务”—首页—失业支付—2019年度企业稳岗返还申请窗口,阅读申请条件、申请注意事项后,填写有关信息,认真核对银行账号,提交即可。
哪些企业可以申请稳岗返还?
——放宽条件、降低门槛
1.企业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省、市生产经营和环保政策;按照政策规定正常缴纳税费。
2.企业未列入国家、省、市有关部门严重违法失信或“僵尸企业”名单。
3.企业是独立缴费单位(具有独立社保缴费号码),依据《社会保险费网上申报协议书》约定,2019年1-12月份未欠缴失业保险费(2019年度按照《申报缴费协议》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符合申报条件);没有职工投诉、举报企业的欠费记录。
4.2019年度企业裁员率(企业年内辞退、开除人数÷年末职工人数×100﹪)低于5.5%;如果是参保职工30人以下(含30人)的企业,裁员率低于20%。
也就是说,我市2019年度所有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参保企业,符合上述条件都可以按照条件申请稳岗返还。
企业申请稳岗返还后怎么获取结果?
——“不见面”、“零打扰”返还
企业申请成功后,人社部门和社会保险机构将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环保、诚信、缴费、裁员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中有什么问题,将与企业联系人主动联系。有关公示情况请关注济南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告”,公示无异议后,立即拨付至企业账户。
劳务派遣单位怎么申请?
劳务派遣单位及其代理的企业,由劳务派遣单位统一在网上申报。申报后,向济南市社保中心失业保险服务处单独提交所代理的企业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企业联系人及手机号码、企业年初、年末人数、缴费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数、应领取补贴金额、用工单位的开户行和账号等资料。审批通过后,返还资金直接拨付到用工单位。
需要注意的其他问题有哪些?
1.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贴、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2.对不符合条件而申请了稳岗返还的企业,追缴所申请的资金,并依据人社部《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由人社部门列入社会保险严重失信人名单;同时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由人社部门处所申请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现在申报的企业,全部按照一般企业的标准返还资金。困难企业和其他特殊企业申报办法待人社部门制定具体标准后再进行公告。
4.关于裁员率问题:只有“辞退”、“开除”两种情形属于裁员,其他情况属于正常减员。裁员率以社保数据库中企业年内减员时填写的减员原因为审核依据。
5.关于承诺问题:企业需在确定已阅读《2019年度企业申请稳岗返还须知》后才能申请,申报稳岗返还资金的行为视同承诺,
无须单独提交《承诺书》。
6.咨询电话:济南市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失业处:66605964
济南市社保中心失业保险服务处:68967267、68966712
(通讯员:杨元伦王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