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网讯 3月4日,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出台的政策。
济南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玉诚介绍,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市财政部门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的基础上,联合相关部门,及时研究出台各类财政扶持政策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出台的《稳就业实施意见》中,涉及到财政落实的共有18条。在补贴政策上,既有对企业的一次性用工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也有对人力资源机构职业介绍补贴,线上培训机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返乡创业服务站奖补,以及创业孵化基地等平台的运营补贴,还有对就业困难人员的灵活就业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以及参加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生活费补贴等;在费用减免上,既有对不裁员、少裁员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政策,又有对企业阶段性减免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缴费的政策,还有对企业减免或缓缴残保金、住房公积金的政策;在扶持方式上,既有直接的财政奖补或减免方式,也有支持设立基金、担保贷款、风险储备金等方式,还有通过预拨失业保险金、医保基金等方式,全方位支持稳就业促发展。
下一步,市财政将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切实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效能,全力支持我市企业复工复产,保障关键领域、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一是积极筹措资金保障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加大就业补助资金、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统筹力度,切实发挥失业保险金稳就业促创业作用,与就业专项资金形成合力,为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提供财政保障。目前,市财政已在年初预算安排5000万元就业补助资金,从失业保险金中列支1.5亿元用于落实各项稳岗补贴政策,预拨1.1亿元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支持职业技能培训,预拨10.56亿元医保基金缓解医药企业资金周转困难,支持医药生产和流通企业复工复产,大力促进稳就业。
二是妥善处理好社保费减免与社保基金平稳运行关系。为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减轻企业负担,市财政配合市人社局、医保局等部门,及时启动各项社保费减免的申报程序,目前,已审核拟返还失业保险费1.19亿元,对疫情影响严重、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预计减免缓养老、失业、工伤费用46.7亿元,缓缴中小微企业医保费4289万元,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将减轻企业负担9亿元。在落实减免政策的同时,市财政密切关注全市社保基金运行情况,并进行详细测算,做充分预案,从严格执收、严格把控支出、杜绝冒领等方面加强基金管理,并实施好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落实好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同时加强我市企业养老基金精算分析,确保养老保险发放可持续性。所以,虽然我市基金收入会因阶段性减费政策有所减少,但影响总体可控,养老金等社保经费按时足额发放有保障。
三是进一步细化完善政策确保落地见效。市财政将配合相关部门,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势、经济运行需要,以及稳就业工作新形势,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扶持政策。同时,按照已制定的各项实施细则,立足财政部门职能,坚持特事特办,开辟绿色通道,最大限度简化资金拨付审核流程,提高资金拨付下达效率,及早兑付资金,确保政策措施早落地、企业群众早受益,最大程度释放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