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对不主动申报、故意隐瞒或拒绝接受隔离医学观察的 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2020-03-23 16:28:42 来源:舜网

作者:亢倩茹

责任编辑:李欢

舜网讯 记者从3月23日召开的济南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市公安局对于不主动申报、故意隐瞒信息或拒绝接受隔离医学观察的有关人员,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对不主动申报、故意隐瞒信息或拒绝接受隔离医学观察,造成疫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公安局:对不主动申报、故意隐瞒或拒绝接受隔离医学观察的 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3月18日,我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领导小组对15日制发的《关于加强疫情境外输入防控的通告》进行了修订,对境外入济人员提前报备、申报个人事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特别是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等事项作了进一步明确。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3名不主动申报、故意隐瞒信息或拒绝接受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既是对当事人及其家属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保护,也是对济南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保护,同时这也是当事人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在此再次重申,济南市公安局对于不主动申报、故意隐瞒信息或拒绝接受隔离医学观察的有关人员,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对不主动申报、故意隐瞒信息或拒绝接受隔离医学观察,造成疫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刘动表示,希望境外人员为了自身和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务必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和济南市疫情防控规定,自觉履行防控责任和义务,严格履行健康申报义务,如实申报相关信息,不要因一时侥幸而造成终身遗憾。同时也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宣传,督促亲人如实申报,提前申报,对不按规定的积极举报,共同巩固我市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的局面。

作者:亢倩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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