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印发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实施方案

2020-04-16 20:38:05 来源:舜网

作者:潘乐

责任编辑:李欢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下简称《社区矫正法》)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为认真学习、严格执行《社区矫正法》,4月8日,济南市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市司法局印发《济南市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全市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济南市印发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要通过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依法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建设和推进高素质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为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引导全市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和其他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增强守法意识,自觉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成为守法公民,顺利回归、融入社会。要推动更多社会力量、广大人民群众更加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来,为《社区矫正法》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方案强调,要重点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亮点、重点内容、社区矫正工作的原则和目标任务。要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学习宣传“四个一”活动,即召开一次学习贯彻《社区矫正法》会议,开展一次专题学习研讨,举办一次专题培训,组织一次社区矫正对象专题集中学习教育。要在全社会广泛学习宣传,将《社区矫正法》列入今年重点普法内容,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月”活动,推动《社区矫正法》法律知识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利用现代传播平台等形式,开展有深度的宣传活动,提高宣传覆盖面和社会知晓度,开展知识竞赛活动,增强《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实效。要以学习宣传为契机大力推动《社区矫正法》贯彻落实,推动设立市区(县)两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和社区矫正机构,依法做好现行制度的立改废工作,依法落实社区矫正机构、人员、经费等基础保障,推进“智慧矫正”建设,为《社区矫正法》实施奠定基础。

方案要求,各区县司法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列入议事日程,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方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要切实加强协调配合,主动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教育、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以及共青团、妇联等单位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切实加强宣传引导,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地逐级开展学习培训,确保各级工作人员按照《社区矫正法》规定开展工作。

作者:潘乐

责任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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