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覆盖、靶向帮扶,幸福医保扶贫在路上

2020-05-29 18:18:50 来源:舜网

作者:李昆壕

责任编辑:李欢

“我去年9月住的院,得了脑膜瘤,在济南和平阴都住了20多天院,前前后后花了50万,医保都给报销了,个人才拿了1万多块钱”平阴县榆山街道文昌社区居民生庆桂:“这多好的事啊,要是没有医保的扶贫政策真是治不起”。

贫困人口全覆盖,医保扶贫不落一人

生庆桂老人的经历只是我市医保扶贫工作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我市累计为9.87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办理了居民医保的免费参保手续,实现了贫困人口参保“全覆盖”。为1.29万人次贫困人口“一站式”报销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补充医保等费用7780万元,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达95.8%,切实减轻了贫困人口的就医负担。

好政策重在落实,靶向帮扶发力精准

我市在落实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门诊慢性病倾斜政策上下功夫。降低贫困人口大病起付标准,分段报销比例各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等政策全部纳入医保报销系统管理。强化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困难群众办理出院结算手续时,“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同步享受医疗救助和扶贫救助等待遇。“不用算账、不用跑腿、不用犯愁”,办出院时直接享受医保、扶贫、卫健等部门的扶贫政策,“打包”式待遇发放让贫困人口很“受用”。

人性化扶贫服务,从心出发谋幸福

同时,针对偏远、贫困、交通不便的山区,我市依托山东省互联网医保大健康服务平台推出医保健康服务车,搭载云巡诊箱、B超,心电图机等设备,具备7大类、53小项检查检验能力,定期把服务送到老百姓的家门口,更好服务贫困人员。与此同时,我市将疫情防控期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及个人,包括农村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社会散居孤儿、重度精神障碍患者等困难群众纳入临时医保扶贫范围,按扶贫对象标准落实各项倾斜政策,托住保障底线,坚决防止群众因疫情致贫返贫。

新闻链接:我市医保扶贫有关政策

一、目标任务

实现“六确保”:一是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即时帮扶人员四类贫困人口参保全覆盖;二是确保制定的医保扶贫政策能够防止人民群众因病致贫返贫;三是确保医保扶贫政策落到每一个人身上;四是确保报销和医疗救助及时兑现;五是确保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扶贫特惠保、医疗扶贫帮扶、医疗再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六是确保脱贫不脱政策、不脱责任,防止因病致贫返贫。

二、参保缴费政策

对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医保实行补贴。各区县医保部门每年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供参保人数,财政部门按人头给予全额补贴。

三、基本医保倾斜政策

(一)取消门诊慢性病起付标准。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贫困人口,经鉴定符合我市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条件的,门诊慢性病医疗时不再负担起付标准。

(二)为贫困失能老年人发放医疗护理补贴。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60周岁以上的失能人员按月发放医疗护理补贴,每人每月300元,从居民基本医保基金中支出。

四、大病保险倾斜政策

贫困人员起付线降低为5000元(其他居民为1.4万元),分段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即:起付线-10万报销65%,10-30万报销75%,30万以上报销85%,报销金额上不封顶。

贫困人员使用大病保险特药不设起付线,报销60%,每年最多20万元。

五、医疗救助政策

(一)一般救助。与贫困人口住院救助待遇一致,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的合规医疗费用报销70%,每年最多报销5万元。

(二)医疗再救助。贫困人口住院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扶贫特惠保(扶贫部门)、医疗扶贫帮扶(卫健部门)“五重保障”后,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的部分再报销70%,每年最多报销2万元。

作者:李昆壕

责任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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