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深入创建“无证明城市”实现“无证利民”

2020-12-04 06:47:23 来源:舜网

作者:潘乐

责任编辑:李欢

  编者按:2020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统筹疫情防控和事业发展,秉持全方位、全过程创新理念,增强创新意识、展现创新精神,提升创新能力,在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公共法律服务提档升级等诸多方面,率先发力、重点突破、创新引领。为传承创新精神、激发创新活力,济南市司法局对今年创新成果进行了汇编,精选了30个创新成果案例,现陆续发布如下。

  创新背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需提供由其他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用于反映客观事实,或表明申请人符合特定条件,证明材料一般针对一件事或某一类事情开具,具有时效性短、用完即止、不能二次使用、无固定格式或样式等特点。实际工作中,一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各种无谓证明极大的影响了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如何从源头上彻底解决困扰群众和企业的证明多、开具难、办事慢等问题,出台更为方便快捷的惠民服务方式和举措,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创新做法

  济南市司法局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自今年4月份起,牵头组织各级政务服务部门,在全省率先开展推进“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以实现证明事项“法无规定一律取消”和“法有规定无需群众提交”为目标,全力打造金牌营商环境。

济南深入创建“无证明城市”实现“无证利民”

  全面梳理简化事项,实现清单之外再无证明

  组织市直部门全面梳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行政权力事项和水、电、燃气、供暖、有线电视、银行、保险、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行业领域证明事项,逐项研究简化办理方式,提出取消或保留替代意见。坚持“法无规定一律取消”,严把证明事项源头关口,对凡是没有列入全省统一证明事项通用目录清单,也没有济南市地方性法规为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予以取消。出台《济南市市直部门证明事项实施清单》,明确自2020年10月1日起,全市各级政务服务部门对未列入清单的事项一律不得索要证明,确保没有法定依据的一项不多,有依据有需要的一项不少。

  推进转变办理方式,实现群众办事无需提交

  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以“法有规定无需群众提交”为原则,凡是能够通过数据查询、部门核验、告知承诺、网上开具、部门代办等方式实现证明目的的,一律转变办理方式,变“群众跑”为“数据跑”、“部门跑”,不再要求群众和企业提交。开通山东省政务服务网济南站点、泉城办APP“证明直通车”功能,实现高频证明“网上办”、“掌上办”。深度应用区块链、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人脸识别等信息技术,共享数据资源1万余项,开放数据2500余万条。

济南深入创建“无证明城市”实现“无证利民”

济南深入创建“无证明城市”实现“无证利民”

  建立健全配套机制,实现改革成果惠及于民

  建立清单管理、动态调整、部门核验、责任追究和容错免责等一系列相关配套管理制度,为改革创新、担当作为提供制度保障。全面推开告知承诺制度,除直接关系国家安全、人身安全、重大财产安全、生态环保等事项外,其余证明事项全部纳入告知承诺范围。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接受群众和企业监督。对实施清单执行不力,擅自要求群众和企业提交证明、“变相证明”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创新成效

  “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共梳理明确24个市直部门共982项证明事项实施标准,其中,330项通过直接取消、数据核验、网上开具、告知承诺、部门代办等方式办理,493项由公民和法人自持法定证照和凭证办理,不再要求群众和企业提交证明,实现了提供证明的责任由“百姓之肩”换到“政府之肩”。证明事项清单实施以来,全市已减少群众和企业提交各类证明材料5000余件,“无证利民”成效初显。该做法被人民网、大众网、舜网等媒体重点关注报道。

济南深入创建“无证明城市”实现“无证利民”

作者:潘乐

责任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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